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张益)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余姚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余姚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建立了联合办案机制,近期共同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口罩案。 2月6日,河姆渡派出所报告查获一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微商并发现一批现货。接到警情后,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获无规范标注一次性口罩320个。经查,当事人宋某某见疫情期间口罩需求量大,从一微信朋友处购入10000只一次性口罩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了8430个,另有1250个送给了亲朋好友,剩余320个尚未来得及销售,总货值3.2万元。 2月7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将抽样样品送至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并向口罩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函询相关情况。2月8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了电子版检验报告,结果显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同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回函传回,证明当事人所售的一次性口罩为冒用他人厂名产品。目前,执法人员正督促当事人召回该批假冒口罩。下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将追查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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