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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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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法院 非接触式审理破产案件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昨日,在海曙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某网络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不同的是,3名债权人和法官分处衢州、东阳、杭州、宁波四地,会议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有序进行。据悉,日前海曙法院出台八项指引,确保疫情期间破产清算不中断。

    “2月20日前,我院有多个债权人会议要召开。但因疫情防控,很有可能中断。”海曙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该院积极响应,制定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破产管理工作指引》,从力促线上办公环节、明确企业接管事宜、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引导注重自身安全防护等方面,指导并优化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核查与资料保管事宜。这份《工作指引》第一时间传送到位,加速了破产管理人对防疫期间该院破产案件审理的了解,也平复了众多债权人的不安情绪。

    破产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主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能够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在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海曙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已成功召开债权人会议3例,让债权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会和表决,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为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也为此后审理关联企业众多、债权人分散的案件提供了有益尝试,更是积极响应疫情属地防控措施、非接触式审理案件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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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