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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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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出台十条举措保障企业复工

三类防疫卡点免检通行证已发放 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魏杨 周瑾)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出台十条服务举措保障企业复工。其中,与市民出行密切相关的通行证问题以及交通违法问题,这次也有了详细答案。

    这十条举措分别是:开设企业复工复产交管业务24小时服务电话,发放三类防疫卡点免检通行证,高速公路收费站设企业包车班车、货运车辆专用通道,临时放宽中心城区禁货管制,为企业复工包车提供交通保障服务,为复工企业、规上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扩大应急窗口服务范围,AB类驾驶证审验教育网上办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先撤后处。

    在这些举措中,市民最关注的自然是通行证以及交通违法处罚问题。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交警部门会向全市复工企业的接送包车、班车及员工私家车发放复工通行证,向其他市域内通行车辆发放当日免检通行证,向疫情防控车辆发放专用通行证。

    根据相关规定,全市复工企业的接送包车、班车及员工私家车,经自主申报、单位审核、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凭有效复工证明提交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复工通行证。持证车辆途经市内各防疫检查点,可从专用通道免检通行,随车备查测温情况的可不再现场测温。另据了解,复工通行证已可以申报,昨日已开出29张。

    而市域内通行的“浙B”号牌车辆及驾驶人,以及提供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的非“浙B”号牌车辆,在首次通过卡点检查检疫后,实行“每日检一次”即首次必检、合格发证、当日免检、人车证一致、快速通行。此外,交警部门将会同卫健、交通、经信等部门,继续做好民生物资运输、防疫物资运送、医疗急救等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并实行“送证上门”。

    就“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这一项,交警部门表示,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居家防疫、停车需求上升以及应急运输等实际,将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具体而言,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将对违法停车的予以提醒纠正,除影响通行且拒不纠正外,原则上不予处罚;对现场发现的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驾驶证逾期未换或者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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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