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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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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傅祖民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作了讲话,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部署,为谱写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宁波篇章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清廉宁波建设全面推进之年。市委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清廉宁波建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结果位居全省第一。

    (一)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始终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强化思想引领、固本培元,高站位、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将学习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指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示范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结合“三服务”活动、扫黑除恶打伞联点包案、信访包案等,深入一线掌握实情、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动真碰硬检视问题、积极主动落实整改,认真开展“三对标三自查”,有效破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题。

    (二)政治监督坚决有力。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下发各类监督提醒书1883份,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4件,处分36人。积极协助市委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全面实施“三书三查两报告”“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全市共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17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全面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出台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建设实施意见,创建18个清廉基层联系点,向8家牵头单位发出监督提醒通知书。

    (三)群众利益有效维护。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积极拓展“信、访、网、电”举报平台,连续三年开展基层涉纪信访专项整治行动,已累计办结293件,立案195件,党纪政务处分167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全市帮扶领域问题线索的交办督办,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3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312起,党纪政务处分198人,移送司法机关61人。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3起,处理184人。

    (四)“四风”整治持续发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建立“联督联查联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五查”工作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6起、处理党员干部310人、党纪政务处分206人;下发各类问题通报421期,媒体曝光130起,形成持续震慑。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共查纠突出问题292起,处理党员干部404人,党纪政务处分131人。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创新实施“基层点题”行动,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出58份函告督办书,督促整改落实。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对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找准症结、分类解决,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五)巡察作用更加彰显。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的要求,细化154项监督重点,灵活安排常规巡察、提级巡察和机动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市本级共巡察40家党委(党组),发现问题1417个,已移交问题线索73件;各区县(市)共巡察基层党组织195个、村(社)1261个,发现问题11589个,已移交问题线索346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各区县(市)、相关单位的巡视,加强对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促。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加强市县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建立巡察中期会商、整改约谈、典型问题通报等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六)日常监督常态长效。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三必谈”提醒、列席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核查”等机制,动态研判分析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纪法标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07人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41人次。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开展澄清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地为114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七)“三不”机制一体推进。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呈现出“一降四升”的良好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428件次,同比下降10.4%;处置问题线索5691件,同比增长5.4%;立案1891件,同比增长14.9%;党纪政务处分1666人,同比增长8.7%;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2人,同比增长12.1%。其中,立案查处市管干部20人,处级干部111人,严肃查处了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原副主任胡培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主任柯静君、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唐武军等一批大案要案。加大追逃追赃力度,追回8名在逃党员和监察对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智慧纪检平台,不断提高审查调查精准度。健全提前介入和查审协商机制,开展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推进“铁案工程”。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全面实行留置措施“五步法”审批和“安全四查”等工作机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实施“一案五必须”制度,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警示教育展,累计参观8.5万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57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八)体制改革质效并进。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构和工作规则。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和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推动依法、精准履职,全市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23人次,立案34件,政务处分14人,提出监察建议296条。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优化运行机制。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明确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改革后市本级共设派驻机构31家,实行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七个一体化”管理,增强监督效能。积极推进市属高校和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7所市属高校、12家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九)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集体学习制度,落细“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自觉作出示范、当好表率。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建立廉政风险“三张清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党员思想作风状况分析,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加强专业化建设,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创新实施“双基”培训、“点题”培训,深化“纪检讲坛”“品书会”等学习活动,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测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在全省纪检监察业务大比武中荣获一等奖。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严肃处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积极开展各类群团活动,着力打造严肃紧张、团结活泼的机关氛围。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了“五个坚持”的重要经验,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提出了“五个始终”的基本原则,这些都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结合宁波实际,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认真落实。必须坚持知行合一,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自觉跟进政治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必须坚守职责定位,一以贯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科学规范治权用权,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准确把握“稳”的内涵,坚定信心决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又坚决强化“进”的措施,用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清廉宁波建设。必须深刻把握规律,一以贯之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不”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威慑震慑,同步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总体效果。必须强化标杆意识,一以贯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争当排头兵。自觉肩负起新期望,担当尽责、善作善成,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过硬的政治品格和业务能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和成效。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举措、机制制度的创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提供更多宁波经验、宁波样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不平衡,“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相关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为政不勤、不公、不廉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易发多发,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方法不多、精准不够,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仍存在短板;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还有不足,学习纪法规定还不深不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始终坚定稳妥,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宁波建设,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争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有力保证,是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致力于落细落实政治监督,找准着力点、切入点,探索平台和载体,建立任务单、交办单、反馈单“三单”工作机制,确保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促进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要致力于强化制度刚性,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致力于提升监督效能,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进一步规范监督流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过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使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一)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党员干部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过硬担当。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逐一对照、抓好自查,坚决纠正温差落差偏差问题,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重大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坚决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严肃查纠各种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健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不断净化优化营商环境。继续牵头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持续深化“三书三查两报告”和“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主动约谈机制,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和研判工作,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

    深化清廉宁波建设。督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清廉用权,带头践行清廉价值理念,带头营造清廉的社会氛围。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主责部门积极履职,把推进清廉宁波建设情况作为巡察、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推动整改落实,提升建设实效。继续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加强对各级清廉教育基地的培育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清廉基层建设。

    (二)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与对口扶贫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继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扶贫帮扶、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扎实推进“打伞破网”行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坚持边打伞、边治理、边建制,不断健全完善“打伞破网”的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减存遏增、提质增效”行动,开展“三多”信访件集中攻坚,严肃查处信访办理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对顽瘴痼疾坚决清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治理。进一步督促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做实日常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动联查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提升监督实效。

    严格执纪执法,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发现和查处党员、监察对象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真正使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问题演变恶化;果断准确运用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有威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权责统一,精准有力实施问责。严格落实问责条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问责不力、问责不当、滥用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保持纠治“四风”恒心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整治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购买烟酒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对不吃公款吃老板、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范,对典型问题从严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探索项目监督方式,推动落实首问责任制,督促“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评比达标表彰等制度,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五)健全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巡察全覆盖质效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坚守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进一步细化完善巡察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把巡察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相贯通,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

    科学统筹市县巡察力量。推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细化实化具体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推进市县两级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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