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宣文)昨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对我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品种进行了更新调整。即日起,除263种退热、止咳药品继续暂停销售外,其余均可实行登记销售。 通知公布了本次调整后纳入登记销售的1264种药品目录,包括385种解热镇痛抗炎镇咳的化学药品(俗称西药),和879种解表清热止咳平喘的中成药品,美扑伪麻胶囊、复方甘草片、复方感冒灵颗粒、川贝止咳糖浆等常用药品也在解禁之列,慢性病治疗用药基本得到满足。 通知还明确了继续暂停销售的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目录,涉及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大剂量阿司匹林(>250mg)、吲哚美辛、安乃近等5种核心成分药品共263种剂型。 目录调整后,全市零售药店仍将继续执行到店人员测温及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