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吉晶)2019年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日前公布,经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推进保障等7个方面近90个指标综合考评,宁波考核得分居全省第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2019年,我市制定出台了40多个配套政策文件,基本形成以五年战略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综合性意见、部门配套政策等为主体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去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34.7亿元,居全省首位,增长率2.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632元,增长8.9%。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在30万元以上。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90.32分,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可持续发展水平居全省首位。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测评得分85.93分,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2019年,我市创建美丽乡村合格村326个、示范村54个、示范乡镇12个、风景线15条、示范县1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率为100%。象山“村民说事”、宁海“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入选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鄞州区、象山县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发证率在97%以上,承包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均在69.7%以上,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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