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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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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得慌”破解“用工荒”

期待疫情下的“共享员工”模式走向常态化

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来自三家不同酒店的员工进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跨界成为流水线上的操作工。
金雅男 制图
从服务业从业人员跨界成为流水线装配工,企业对“共享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本版摄影 周琼 虞昌胜 汤慧琳

    既是网约车司机,又是生鲜配货员;既是客房服务员,又是超市理货工……2020年,一场意外的疫情,让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突然迈出一大步:“万物共享”的概念从“物”跨越到活生生的“人”。“共享员工”一词一夜爆红。

    让员工在企业间临时流动这一模式,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之举,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共享机制能否实现常态化,实现多方共赢?

    企业互济催生“共享员工”

    “共享员工”的概念源于盒马鲜生和西贝的一场合作。疫情暴发之后,西贝餐饮董事长贾国龙在接受采访时称,疫情导致2万多名员工待业,一个月支出达1.5亿元,倘若疫情短时间内得不到控制,西贝熬不过3个月。此时,躲在家中不敢出门的人们,对生鲜产品上门配送的需求却迅猛增长,盒马鲜生面临着巨大的人员缺口。看到文章的盒马北京总经理李卫平,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能否借用西贝等餐饮企业的闲置员工,临时为盒马所用,既解决盒马的人力不足问题,也为疫情防控期间“只花钱不挣钱”的餐饮企业减少人力负担?2月3日,盒马鲜生隔空喊话云海肴、青年餐厅,邀请他们的员工“临时”到盒马上班。于是,“共享员工”的用工模式新鲜出炉。

    “共享员工”概念不难理解,就是A企业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员工闲置,这期间企业会面临巨大的人力成本支出,员工本身也处于待岗状态,收入骤降;而B企业恰好有紧急的用工需求。于是,A企业把人员短期租借给B企业。“共享员工”的做法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分配,也是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积极自救的一次创新之举。

    和盒马一样,有着诸多“阿里系”烙印的宁波三江购物,可能是我市最早尝鲜“共享员工”模式的企业。三江购物的人力资源负责人熊裕泽告诉记者,三江购物旗下包括3家宁波盒马鲜生、200多家三江超市,1个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和仓储加工中心。2月初,经过总部衔接,云海肴的十余位员工被派驻三江购物,成为两家企业首批“共享员工”。但在当时,面对激增的民生商品需求和储备不足的员工数量,十几名“共享员工”的到来,依旧无法解决三江购物的用工困境。三江购物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寻求本土批量化的“共享员工”。2月8日,在本报相关报道的推动下,三江购物的“共享员工”才得以快速落地。熊裕泽说,报道刊发当日,他接到了超过200个电话,我市的多家大型餐饮连锁企业表达合作意向,同时,也有一大批中小微餐饮企业表示愿意将员工“租用”给三江购物。

    这一模式迅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2月15日,宁波市人社局联手甬派,上线“宁波市企业复工招募平台”,加强市内人力资源的供需匹配,为赋闲在家的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引导我市企业间共享劳动力。同时,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也快速介入,帮助辖区内用工企业寻找短期内暂不开工企业的闲置员工,建立“共享员工”合作机制。

    “快进式”的跨业态延伸

    伴随着疫情中用工困难的不断催化,发端于餐饮和商超之间互助的“共享员工”在各行业中不断产生新突破,逐渐从线上零售行业推广至制造业、物流业等,实现跨业态延伸。

    复工不到一周,产能就恢复九成以上,象山企业锦浪科技的快速“回血”离不开“共享员工”的驰援。锦浪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发电核心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国内外授权专利和首创技术,为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该公司去年员工有近千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七成。但2月10日复工后,返岗的外来务工人员仅100余人。一边是用工紧张,一边是市场订单积压,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助力下,企业发布“人才共享”计划,紧急招募“共享员工”,以解燃眉之急。短短一周,就有60多名“共享员工”来到锦浪科技上岗,助推了企业的复工进度。

    2月下旬,在余姚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来自四明湖开元山庄的44名员工成为当地首批“共享员工”,他们从酒店流动到宁波香格里拉家纺有限公司和宁波浩嘉电器有限公司。脱下服务员制服换上蓝色工装,这批酒店员工迅速变身制造业从业人员。

    3月1日,来自世纪金源酒店的18名员工经过岗前培训,进入沁园集团的工厂装配线,成为流水线上的装配工。

    同一天下午,九龙湖开元酒店的22名员工,来到宁波佳绿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生产线上,在老员工的指导下进行蔬菜的分拣包装。

    在江北区人社部门牵线搭桥下,当地企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一口气和宁波金港大酒店、三碧酒店和远洲大酒店3家酒店签下用工调剂协议,接收酒店员工前往企业各条生产线顶岗。

    应急模式下的员工跨业态流动,受到普遍的好评。但也有一些声音担忧这一模式的后期可持续性。有业内人士提出,“共享员工”在解“近渴”的同时,也需要有章法有度,工资结算、应聘准则、安全培训及业务能力均需要有更为详细的应对策略。

    “共享员工”有望走得更远

    疫情过后,“共享员工”的用工模式是否会成为常态,催生经济新业态?“共享员工”是否会对中小企业长期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

    记者注意到,2月初“共享员工”推出至今,一个多月时间,这一模式在各地快速复制。但从用工模式到费用结算,这一合作主要基于企业间的“互相商量”,各地、各企业的做法各有不同。三江购物在“求租”餐饮企业员工时提出,餐饮企业员工过渡到三江购物上班期间,三江购物和餐饮企业签订临时劳务合同,由三江购物负责员工体检、支付劳务报酬、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疫情结束后,员工归还餐饮企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辖区相关酒店对于“共享员工”的约定,则是员工社保由原酒店参保,员工“共享”到三星公司期间,计时结算工资,员工在途交通由三星公司负责派车接送,为防止意外,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等疫情好转酒店复工后,“共享员工”有留在三星公司或者回酒店的自主选择权;在奉化区,“共享员工”推进中,用工风险问题则得到了工伤保险的兜底,当地人社部门为“共享员工”提供了单独工伤保险的渠道,即原单位已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第二家临时聘用单位可单独为这些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疫情催生的“共享员工”,如今已快速进入决策层视野。3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互联网+”和平台经济是就业的重要支撑,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会议决定,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催生新岗位新职业。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就业保障平台,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

    对于“共享员工”这一用工模式,各界不少专家表达了期望。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建议,可以从现在开始探索“共享员工”模式的常态化。比如有关部门牵头建立空闲劳动力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查找区内空闲劳动力信息,建立相关就业需求库,同时分类收集相关企业的用工需求,针对求职人员的意愿进行有效对接和适配。

    在近期举行的一场和“共享员工”下灵活用工趋势与策略在线峰会上,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执行院长聂有诚认为,因受疫情影响而快速走红的“共享员工”用工模式不断外溢到各个行业,也正在为各行业企业的降本提效提供最优解。“灵活的用工模式,也许可以助推企业加速实现战略和经营的灵活性,达到成本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不过,业界也有不同的声音。上海江三角(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李昊表示,目前大部分“共享员工”用工模式采用的是各自谈判的方式,在相关法律框架下寻找临时解决办法,尚不适合大规模、常态化的运行。这一新模式的常态化发展,还需要对“共享员工”模式中双方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社保政策等予以明晰,以减轻对接难度,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

    “共享员工”,需要更多规范

    出现于本次疫情中的餐饮业与零售业“共享员工”的自救模式,被不少人视为“天才商业模式”,收获一大片“叫好又叫座”的评价。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人才供需匹配要求越来越高,包括“共享员工”在内的灵活用工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研究表明,目前中国的灵活用工比例在9%左右,与日本的42%和欧美的平均30%以上仍然相差甚远。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类似的跨行互助现象不断增多,正是因为目前劳动力资源的不平衡。

    人力资源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快速上升,与此同时,很多中小微企业在一些具体项目或业务中又面临人手不足的难题。这一供一需的不相匹配,就是人的“共享”需要把握的巨大机遇。从长远来看,借助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为人与项目之间搭建一个高度匹配、服务完善的交易市场,不仅是对人才供需矛盾的一种求解,也是对马克思所说“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的一次大胆实践。因此,无论学界还是业界,都乐见“共享员工”成为新业态,而不仅仅是疫情防控期间的权宜之计。

    但是,从特殊时期的人力资源调配方式到人力资源的一种新趋势,这一模式势必还有一大批问题亟待解决:在“共享”期间,劳动关系如何界定?如何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使用“共享员工”如何规避用工风险?“共享员工”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

    业界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如果企业以“共享员工”名义随意向缺工企业进行劳务派遣从中获利,就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还会导致劳务派遣常态化,不利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会扰乱正常的用工环境。由于目前的“共享员工”多是企业自发行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光凭企业之间、劳资之间的沟通、协作、磨合显然不够。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以适当的方式介入,对“共享员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予以规范管理,推动“共享员工”用工模式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周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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