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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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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企业涨价应理性对待

    

    

    魏文彪 

    

    恢复堂食后,海底捞悄悄涨价了。这几天,多地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海底捞门店菜品价格上涨。对此,海底捞公共关系科回应称,由于疫情和成本上涨,公司调整了部分菜品价格,整体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6%,各城市实行差异化定价(4月7日界面新闻)。

    消费者固然不希望餐饮企业价格上涨,但海底捞称该企业菜品整体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6%,应该说并不是很大。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商品与服务的价格,海底捞调整部分菜品价格,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并不违法违规。

    与此同时,需要看到的是,因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企业整体上遭受了较为重大的损失。而在疫情防控形势好转,餐饮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的情形下,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成本上升,部分企业对菜品价格相应上调,也并非不可理解。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好转,原材料价格逐步回落,那些恢复经营之初涨价的餐饮企业,为了稳定、扩大市场份额,自然也会相应调低菜品的价格。

    而且,面对餐饮企业菜品价格上涨,消费者并非完全束手无策。如果接受不了相关餐饮企业涨价,消费者可以“以脚投票”,选择到其他餐饮企业消费。这样也有利于促使企业将价格制定在最接近成本、其自身也可以承受的程度,乃至促使其为了恢复原先占有的市场份额,适时下调菜品的价格。

    所以,对于恢复经营后部分餐饮企业涨价应将其视作特殊情形下的一种市场现象。如果能接受涨价,可以继续到相关餐饮企业消费,如果不能接受,则可以“改换门庭”,另换其他餐饮企业消费。没必要对相关涨价的餐饮企业“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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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