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甬调研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李谦、沈敏等参加。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两个小组,实地考察了鄞州区姜山镇“搭把手”分拣中心、都市丽湾小区、顺丰速运河清北路店,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坞街道金峨村、张家岙垃圾填埋场、龙津尚都二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地,了解城乡垃圾分类处置、源头减量等情况。调研组与部分人大代表、相关从业单位负责人、街道社区负责人、居民群众等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和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等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力促进了我市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城镇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88.5%,城镇资源化利用率达86%,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去年各季度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均位列前三。
调研组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宁波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依法有效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取得了良好成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调研组指出,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在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模式创新、法规制度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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