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4月1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疫情期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如何调解

    

    

    问题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履行、工资发放数额等发生了争议,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说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如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那么可以通过各类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调解也是优先环节,仍不能达成调解的,仲裁会依法裁决。对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外,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是两审终审,在两审过程中,人民法院还会组织双方调解。

    问题之二:疫情期间,劳动争议调解有哪些新的举措?

    

    【说法】一是大力推广线上申请。劳动者可以通过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挑选全市调解专家进行线上申请调解,劳动者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完成。

    二是鼓励并探索“零接触”调解模式。调解员、仲裁员可利用微信、电话、钉钉等即时通信工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避免因调解仲裁活动导致人员大量聚集。

    三是调解工作应主动前移,增加案件调解环节。要求所有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在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前、开庭后和裁决前均进行调解,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

    (市司法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