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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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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小区野樟树遭罚款

市城管部门提醒:“无主”之树也不能随便砍

    

    

    

    

    本报讯(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霍卫国 朱琼)毁坏了窗边一棵十余年树龄的“无主”樟树,海曙区西门街道翠南小区居民林先生被罚款2100元。

    4月7日下午1点30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副中队长严广勇接到举报电话,翠南小区西湾路78弄平台入口处发生一起严重毁绿事件,请立即派人查处。在全市部署园林绿化“增绿添彩”行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当下,还有人毁绿。严广勇顿感事关重大,当即带领队员赶赴事发现场。

    翠南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穿过狭窄蜿蜒的弄堂,执法队员停步在一堵灰白的围墙外。只见一棵胸径硕大的香樟树顶着浓密的树冠,腰部唯一的分枝被砍下,根部的树皮遭到了围剥。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勘查后,认为这是典型的砍伐毁绿行为。由于遭到围剥,这棵枝干直径18厘米、根部直径38厘米的香樟树,存活概率已小于一成。

    林先生说,毁绿行为原是出于安全考虑。“一来树根越长越粗会拱起墙角底部,带来安全隐患;二来担心树冠长到5楼高时再处理可能力不从心了,所以决定早点下手。”在他看来,没人管、不伤及任何人利益的野树就可以任意处置。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居住区的树木应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即便其对生活便利及安全造成了影响,砍伐树木也需要经过审批,并进行补种。

    4月8日下午,林先生在完成笔录调查后,在罚款2100元的处罚决定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严广勇告诉记者,接下来,案件当事人将与社区、物业一起,负责下一步绿化补种和领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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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