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村本是好心去提升步道的景观绿化,却把事情办砸了,不仅造成了与周边小区居民的“邻里矛盾”,还被处以了行政罚款。对此,新联村的村干部觉得有些冤。他们说,在村里集体土地上做事,为啥还有那么多规矩?以前都是这么干的。 这事真的冤吗?其实不然。 首先,塘家湾悦府小区居民的不满是有道理的。村道虽然是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但它紧贴小区围墙,你在上面的任何工程建设,都会对小区产生影响。在实施绿化工程前,村里没有对小区居民进行告知,更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试想,如果有人突然在你家门口放上了大堆大堆与围墙齐高的烂泥,你是什么感受?更何况,这样粗暴的堆积行为确实产生了安全隐患。 第二,这样任性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进行绿化回填、改造,或是其他工程,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没有法外之地。如果此次绿化提升工程经过专业部门的审批,也不会出现堆淤泥堆出安全隐患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此严格执法,一点没错。 不少基层执法人员说,我市农村地区乱搭乱建、乱倒垃圾、侵占农田的投诉频频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少村干部、村民还存在“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老旧思想,缺乏必要的法制意识和流程意识,认为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做点自己的事情无需讲这么多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乡村是社会管理最基本的单元,乡村干部的言行往往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期待我们的各乡镇部门能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让法治意识和流程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尊重法律,遵守流程,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管理者,所应该做到的。(傅钟中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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