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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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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涉医涉房 7类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 宣文)商家利用广告扩大产品影响力、吸引消费者注意,本无可厚非,但若巧立名目、夸大其词,甚至花言巧语、弄虚作假,欺骗、误导消费者,则会涉嫌违法。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决定即日起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集中、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7类医疗服务和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一是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三是医疗广告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另4类是关于房地产广告的。包括房地产广告中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中利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违法发布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生产生活空间信息,误导消费者。

    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为执法机关提供信息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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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