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佳 通讯员梅薇)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3月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翻倍发放,共发放金额3462.8万元,单人当月最高补贴额为481元。 《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3月至6月期间,价格补贴标准提高1倍,并将所有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价格补贴保障范围。我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通报的3月份CPI指数情况,迅速响应。 我市食品类价格3月份同比涨幅为12.8%,根据价格补贴机制和省通知要求,此次发放的价格补贴金额为:12.8%×2×当地低保标准×2。 本次价格补贴发放惠及8.38万名困难群众,涵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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