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之前一直向慈溪经销商A购买口罩,但他第三次下订单后却迟迟未能拿到,此时,疫情发生,口罩成了紧俏商品。多番交涉无果后,他向慈溪法院起诉卖家A追讨货款,没想到,因此惹出了一连串官司。 原来,A的口罩一直是向B购买的,他在接到张先生的订单后立即向B下了订单并付款,但B却未发货。所以,在被张先生起诉后,A称他也只能起诉B,把钱追讨回来后再还给张先生。但B表示,他也并非故意不发货,而是因为自己经销的口罩是向C购买的,已发了货款给C,但C未发货。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C经销的口罩是从国外进口的,由于疫情暴发,对方不再供货。就这样,张先生起诉了卖家A,A又起诉了卖家B,两起纠纷最后都到了慈溪法院同一个法官的手上。 B卖家在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先向A退还了20万余元,同时表示剩余部分无力再支付。收到这笔钱后,卖家A也立即退还给了这条口罩供货链上的最后一个买家张先生。张先生撤回了对卖家A的诉讼,但表示要继续追讨其余20万余元货款。 为彻底解决矛盾,办案法官决定将这一连串纠纷“打包”调解。近日,法官将张先生和卖家A、卖家B、卖家C约到法院,一起寻找解决这系列纠纷的方法。法官先为几个人解释了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明晰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不及时退款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几方终于达成共识:卖家C向卖家B出具承诺书,在今年5月7日前分期归还余款20.4万元;卖家B与卖家A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在收到20.4万元的货款后,直接汇入张先生的账户。 (左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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