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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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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件民生难事,网友期盼用法律说话

关键词NO.

    

    

    

    

    

    

    小区毁绿占绿

    

    近年来,小区毁绿占绿现象是网友关注的一大热点,不少小区因一楼居民圈占公共绿化,并将绿地硬化而引发纠纷与维权。

    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就这类事件作出回应,对于破坏绿地的行为,《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上述法规目前却“止步”于“罚”字,对于罚了以后的复绿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法,于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常常陷入“毁绿者交了罚款后就可‘合法’占绿”的窘境。

    去年3月、9月,本报曾分别对鄞州区郡城花苑小区、鄞州区江山万里一期别墅区的占绿毁绿问题进行了曝光。但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支持,复绿工作基本是靠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工作人员虽然做了艰苦的努力,但依旧有相当一部分业主不配合复绿,也有业主在复绿后重新占绿毁绿。

    网友期盼: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执法部门有充足的执法依据,责令毁绿者在接受处罚后及时“复绿”,消除“交了数百罚款等同买下一块绿地”的怪象。

    关键词NO.

    “窗改门”式破墙

    网友举报:恒大城市之光小区5幢3层业主破坏并拆除混凝土结构,把窗改成了“门”。鄞州区住建部门在现场勘查后表示,已向该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平台与户内交接处原窗户高度以下的混凝土结构复原。

    但是,该住户只是修复了窗改“门”时破坏的混凝土结构层,并没有复原所有的墙体。这扇“门”依旧没有还原成窗,只是向上改小了一些。该住户在屋外搭建了两级楼梯,继续从这扇“门”进出。

    对此,鄞州区住建部门表示很无奈:虽然这扇窗在用途上变成了“门”,但整改后已不存在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这么做,目前只能劝导该住户不要在此处开门。

    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此类现象并非个例。

    只要不破坏房屋的结构,就可以随意地改动住宅外墙吗?网友期盼:应该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种“窗改门”式的破墙行为。

    关键词NO.

    沿江垂钓

    2019年以来,三江口公园海上茶路起航地观景平台的不文明垂钓现象持续成为投诉焦点。垂钓者时不时地在观景平台上挥动着2米至3米长的鱼竿,其他市民无法上前拍照。更有甚者,将钓上来的鱼现场宰杀,一地血腥与狼藉。

    但这个投诉的处理成了难题。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捕鱼、电鱼等行为有法可依,但对于钓鱼没有任何禁止的法律法规,市民钓鱼也无须具备任何证件。经过协调,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表示,属地中队将对不文明的垂钓行为进行劝导。但,也仅仅是劝导。而比海曙区更“无力”的是,对岸的鄞州区区域,连愿意“义务”劝导的部门都没有。

    沿江不文明垂钓主要带来了三个问题:一是占道,本就不宽的江堤,垂钓者占去了一大半,行人游客通行受阻;二是安全隐患,钓鱼甩竿时幅度较大,容易误伤行人;三是卫生环境,有人现场宰杀活鱼,还有人在江边乱扔烟头、饮料瓶、塑料袋等垃圾。

    对于沿江垂钓行为,认为“不该赶尽杀绝”的网友很多,甚至有人还认为是生态宁波的一道美丽风景,但有一点,大家达成共识,那就是垂钓必须“文明”。

    网友期盼: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执法部门制止、处罚不文明垂钓行为的权力;第二,向杭州学习,开放一些垂钓区,把市民的钓鱼行为规范起来,同时也让大家享受到水质提升的治理成果。

    关键词NO.

    公共充电车位被占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停车场开始安装充电设施。但有网友发现,不少公共充电车位没能得到物尽其用,经常出现燃油汽车“鸠占鹊巢”的情况。

    据了解,电动汽车充电桩一般由公司与停车场场站管理单位联合建设,车位由场站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但不少停车场管理单位却表示,他们平时并不会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进行专门管理,如遇到有车主要充电,他们会帮忙联系占位的车主挪车,但占位车主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办法。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管部门对此回应:我市暂无相关管理规定。

    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车位如果因为没有管理规定而沦为摆设,让人心痛。为此,网友期盼:我市学习北京经验,出台一个针对公共充电车位的管理规定。

    有帖文曝料,2019年8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燃油车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发现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实施意见》还提出,在非充电车位空余的情况下,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承担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的责任。

    关键词NO.

    住宅区民宿管理

    互联网共享经济使民宿成了甬城一大新产业。除了商业性质的公寓楼外,不少民宿还开进了住宅小区。但是,这一新生事物给周边住户的生活与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不少网友投诉身边民宿:一是有住客深夜频繁进出,噪声扰人;二是有住客乱扔垃圾、在楼道中吸烟,造成环境脏乱;三是大量陌生人出入让人缺少安全感。

    2018年11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曾印发了《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办法(试行)》,该《办法》让住宅小区内的民宿具备了合法性,但如何有效管理这些民宿,目前存在以下难点:一是入住人员信息登记“人证不符、一证登记、多人入住”的情况频发,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民宿大多分散在居民小区内,入住时间分散,人员又不固定,扰民隐患难除;三是民宿大多是日住或短期入住,人员流动性大,且入住通过网上办理手续,公安机关很难及时掌握信息。

    网友期盼:结合宁波实际,细化对住宅小区民宿的管理制度,创新模式,让民宿房东与小区其他业主实现共赢。

    关键词NO.

    “狗撞车”事故责任

    “车撞狗”的交通事故现在越来越多,其事故背后的责任认定成为网上关注的焦点。

    2019年3月15日,有网友在启明南路湖下路交叉口附近(限养区内)撞死了一只没有拴绳的狗,被判定承担主要责任。网友表示不服,并称自己是正常行驶,凭啥要担责?

    无独有偶。2019年5月24日,有网友在象山县正常行车途中,也躲闪不及,撞死了一只突然冲到马路上的小狗。事故责任认定中,一开始车主担主责,狗主人担次责。网友质疑后,又被改判为“车主次责,狗主人主责”。

    对于这一反转,不少网友发帖询问:类似的“狗撞车”事故,其判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有网友查询发现,南京曾对该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标准作过明确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或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此类事故,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网友期盼:我市也应尽快明确“车撞狗”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标准,切莫继续糊涂定责。

    关键词NO.

    商品房全装修标准

    商品住宅进入“全装修”时代后,随之而来的装修投诉明显增加。装修质量、承诺缩水、货不对板、合同违规等问题,深受购房者诟病。

    最近,房产开发商又推出了一种新的搭售方式——“清水装+装修礼包”。网友投诉,为规避“限房价、竞地价”的政策,一些开发商以极廉价的所谓“清水装”代替“全装修”,并搭售“装修礼包”,变相抬高房价。

    网友担忧:这一现象如不及时抑制,或会迅速“走红”,其结果是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增加,房价相应上涨,装修纠纷更趋激烈。

    网友“老实宁”:清水装修还不如白坯,低劣施工和材料,最后都得拆掉,成为建筑垃圾。

    “清水装”再一次引发网上关于全装修标准的讨论。2018年6月,我市曾就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提出了实现全覆盖监管、提供实体化样板、创新准业主监督、探索第三方介入、强化高压性惩治等具体举措,力求覆盖全装修监管盲区,补齐监管短板,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网友期盼:这些举措还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应尽快出台“全装修交付住宅”的装修标准,以法律标准规范开发商的全装修,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及购房者的正当权益。

    (傅钟中 海文) 

    

    宁波两会昨天召开了,一大批民生问题、民生政策将得到讨论和落实。在此,小编梳理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的七个民生待解难题,并附上网友期盼,希望得到代表和委员的关注!

    两会期间,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推出“网友寄语”特别专题,倾听市民心声,征集市民愿望。我们期待您通过以下渠道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1、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2020两会:网友有话说”置顶帖下方跟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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