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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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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起

我市4236艘渔船进入伏季休渔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李传斌)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5月1日12时起,我市4236艘渔船将进入伏季休渔,最长休渔时间达4个半月。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2018年管理规定。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渔船,在伏季休渔期停止捕捞作业,“船进港、网归仓”。

    其中,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的其他张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类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的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伏休一周后至8月1日,全市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饭店排档等涉渔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除钓业外)和活体水产品(含暂养),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捕捞的渔获物。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伏休期内,市、县渔业执法部门将采取部门联动、常态巡航等形式大力开展海陆联勤执法,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伏休偷捕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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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