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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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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资源化 促进生态治理发展

市政协委员、宁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王 坚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和产业创新的发展升级,城市垃圾种类和数量也在急剧增加,其中建筑垃圾本身具有资源属性,工程垃圾、拆除垃圾95%以上可以回收利用或再生使用,如经建筑垃圾破碎设备破碎后的成品骨料可以用作混凝土骨料、水泥生产骨料及生产环保砖等。

    因此,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破解建筑垃圾处理难题的有效途径。

    首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与社会公众形成合力。建议处置建筑垃圾未获得核准的工程项目,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其次,要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但不能以资源化替代全部建筑垃圾的处理,更不能认为可以完全市场化。

    第三,正确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关系。资源化是科学途径,但涉及原料保证、设施建设、产品生产与质量控制、市场出口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受时间、空间、政策、技术、资金和成本的限制,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要予以全力支持,促进这一产业的健康发展。减量化是全过程的高要求,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和改造利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无害化是底线,是综合利用和其他消纳处理的基本要求,目前暂不能用资源化方式解决的建筑垃圾,也要有安全、可行的出路。

    第四,开展建筑垃圾分类。通过设立固定收集点的形式进行源头收集,将建筑垃圾分为弃土、砂石、废砖、废弃砂浆、废弃木料、废弃金属物等类别。

    第五,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规定各类建筑工程、各项施工环节的建筑垃圾产生量计算规则、运输处置费用计算标准,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计价,并完善动态监管和价格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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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