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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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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入实施“六争攻坚”行动,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85亿元,增长6.8%,达到年初预期目标,总量跃居内地城市第12位,较上年上升3位,居计划单列市第2位。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三次产业稳定增长。一产增加值增长2.3%;二产增加值增长6.2%,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4%;三产增加值增长7.6%。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2.7:48.2:49.1。

    三大需求协调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1%,其中工业投资增速回升到10.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9.7%。外贸进出口增长6.9%,其中出口增长7.6%,占全国份额提高到3.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7%。

    质量效益稳步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4亿元,增长6.4%。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14.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28.1%,不良贷款率1.06%。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4.7%。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00万户,新增上市企业7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1个。

    (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动力继续增强

    产业转型持续推进。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增加值增长7.3%;绿色石化、汽车零部件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名单,新型功能材料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8%、17.8%和8.7%。

    新型贸易加速发展。建设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14.7%。加快电商拓市,网络零售额增长20.1%。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跨境电商进口交易额增长42.6%。

    “科技争投”进展明显。财政科技支出增长58.6%,规上工业企业投入研发费用增长13.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接近2.8%。出台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启动甬江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新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8个,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中高端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城市前列,获评国家“双创示范城市”。

    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3.6%。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成全省首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31万人的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13公里,横坎头等3个村获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内外开放不断深化,重大战略有效实施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宁波港口指数”“16+1贸易指数”列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出台创建“一带一路”中国-意大利(宁波)园区行动方案。

    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谋划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沪甬跨海通道等重大平台和项目,16项工作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沪甬共建创新平台17个,签约产业合作项目24个,建设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

    全面推进“四大”建设。前湾新区获省政府批复成立;智能汽车产业平台入选全省首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百河综治等标志性工程有序推进,海岛大花园建设全面启动。机场三期工程建成投用,沪嘉甬铁路完成工可编制,甬舟铁路初步设计通过预审,金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全面开工。发布《宁波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杭绍甬一体化发展。

    (四)重大改革加快攻坚,体制机制得到优化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实施“10+N”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化行动,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市本级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率100%;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全国领先;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现“最多90天”。我市在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中进入满意度最高城市行列。

    政府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浙里办”“浙政钉”用户分别达到199万和18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掌上可办率和“跑零次”比例分别达到100%、99.1%和99%。

    其他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市域统筹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序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化,保费收入增长17.2%。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成功获批,入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首批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有序推进。

    (五)生态文明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提升

    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出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修订实施《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7.1%,城区环境空气6项常规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83.8%;危废和一般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分别达198万吨/年和212万吨/年。

    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14.6万千瓦,增长23.8%,累计发电48.3亿千瓦时。新建成充电桩1300个、综合供能服务站14座,完成存量站点改造27座,新增光伏发电60万千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3%。

    (六)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就业、收入和物价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2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1%。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9%和8.9%,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7:1。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全年出栏87.4万头。推进粮食“五优联动”试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

    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82%和99.58%,医保待遇提质扩面,工伤保险实现职业人群全覆盖,建立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支出增长联动机制。新增市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95%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医养结合。

    社会事业稳步推进。10个民生实事项目圆满完成。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提高到90.8%,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校各20所;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等项目加快建设。天一阁博物馆扩建、文创港等项目稳步推进。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组建县域医共体25个。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7%和33.6%。深入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更应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能耗“双控”和“减煤”形势较为严峻,民生领域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在下步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在市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抓好疫情精准防控。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本地确诊病例“清零”,实现患者“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二是全力以赴复产稳产。2月2日在全省率先设立“三复”工作组,出台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0条、扶持中小企业18条等政策,扶持资金达168亿元。设立补短板350亿元专项贷款和稳投资千亿专项。安排500亿元外贸、文旅、建筑专项贷款。三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达403.5亿元,获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150.5亿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71.3亿元。四是迎难而上危中抢机。出台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百项工程”提前开工行动、提信心促消费十大行动和产业联盟“千企万品”百亿云促销活动。

    目前,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了“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阶段性成果,但国际疫情蔓延给我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良好态势、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必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有力有序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继续唱好“双城记”,深入推进“六争攻坚”行动,持续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力推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奋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商品销售总额增长9%;货物出口总额稳住全国占比份额;实际利用外资24亿美元;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2850万标箱和11.5亿吨;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节能减排降碳等完成省下达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平稳发展

    一是全力以赴稳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五减”措施,谋划实施针对性政策,深化“三服务”,强化精准帮扶,与企业共克时艰。增加首次贷、信用贷和无还本续贷,制造业贷款增长10%以上。二是加快建设“246”产业集群。实施绿色石化、汽车零部件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建设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四基”产业链,强化产业链本地配套。抓好北仑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建设。布局建设重点领域新兴产业。三是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实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加快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建设生产制造等七大领域共享经济平台,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四是全力稳定外贸发展。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举办2020宁波商品全球网上展,组建全市跨境电商联盟,鼓励跨境电商推动海外仓向公共仓转变。拓展关键零部件、核心装备等进口来源。

    (二)更大力度推动重大战略落实

    一是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办好中东欧博览会云上展,建设“一带一路”中意(宁波)园区。二是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力促沪嘉甬铁路尽早开工,加快沪甬跨海通道等项目前期。三是深化“四大”建设。推进智能汽车产业平台等标志性工程。编制海岛大花园行动计划,深化“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加快金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等项目建设,推进机场四期项目前期。积极推进杭绍甬一体化、甬舟一体化发展,加强甬台合作。四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一产增加值增长2.2%左右。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

    (三)深入实施“科技争投”行动

    一是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布局建设甬江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沪甬、深甬以及长三角、浙东南区域科技合作。二是持续加大科技攻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全年技术交易额达到220亿元。三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攻坚行动。新培育高新技术苗子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打造科技大市场2.0版,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产品首试首用机制。五是加快引进培育人才。升级完善“3315系列计划”,新设海鸥人才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400个。

    (四)促进形成强大内需市场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实施项目争速攻坚行动。推动项目提前开工,布局一批“新基建”项目、产业集群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力争民间项目投资、交通投资等4项结构性指标均增长10%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0%,确保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50%以上。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争取。二是促进本地消费。深化提信心促消费十大行动。落实夜间经济实施意见,推进老外滩步行街等建设。培育壮大疫后新兴消费。三是拓展国内市场。推进“千企万品”百亿云促销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推动出口转内销。

    (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品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二是建设更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和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企业用水电气网络报装“一件事”改革。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清单。三是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新建提升小微企业园30个,整治提升低效企业500家。四是深化国企改革。竞争类子企业混改率达70%。五是推进国家级试点建设。积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建好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争取赋权扩区覆盖到宁波。

    (六)坚定不移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做好援疆援藏援青工作,推动山海协作。抓好市内低收入人群精准帮扶,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二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三年任务。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四大污染物减排完成目标任务;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在83%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深入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高标准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三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抓好房地产市场“一城一策”试点。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七)有力有效保障社会民生

    一是慎终如始防疫情。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二是全力以赴稳就业。持续推进“甬上乐业”计划,加大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灵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力度。三是促收入稳物价。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强化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及时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四是确保粮食能源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菜篮子商品市长负责制。保证能源稳定供应。五是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医保缴费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建民营改革。六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60所,实施普高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高校提升发展。深化“文化宁波2020”建设,加快推进天一阁博物馆扩建、图书馆老馆改造等项目。持续推进健康宁波行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推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象山亚帆中心、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强化公共安全监管,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20%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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