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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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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红艺在电梯安全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推动民生性法规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出席会议并讲话。戎雪海、王建社及彭朱刚参加会议。

    我市现有10万余台电梯,年均增长率约为12%。随着住宅电梯数量不断增加,电梯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电梯安全条例作为今年民生领域立法重点项目。今年4月,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审,计划于7月份提请二审。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建设工委汇报了立法情况。市人大代表王江洪、吴晓春、章波和部分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就规范公共维修资金使用、建立废旧电梯设备回收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促进文明乘用电梯等提出意见建议。

    余红艺强调,立法活动也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必须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运用法治手段提出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方案,通过地方立法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要继续探索深化,进一步抓好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工作。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始终围绕问题的提出、难题的破解,加强梳理研究,尽量细化具体,通过法规条款设置平衡好各方权利义务,让法规“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并通过立法推动改革工作,固化电梯综合保险实践,创新电梯维护保养模式。二要突出开门立法,通过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顺应民心,让民意民智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发挥和体现。三要突出协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机构与政府部门、人大机关内部要密切协作,集中立法力量、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法规质量,同时提前谋划研究法规配套细则,真正把市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规范好、解决好,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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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