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镇海区,南起东明路,北至逸夫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1740米,规划布置于道路东侧防护绿带内。工程建设采用盾构和明挖相结合施工工艺,其中盾构段采用圆形断面、明挖段采用矩形断面;综合管廊断面分高压电力舱和综合舱,其中高压电力舱规划纳入6回路220KV电力,综合舱规划纳入10KV电力、通信、给水管,并预留污水压力管管位。 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约4.8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9亿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2.69亿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工程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设计精细化管理办法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或隧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设计师委任书),联合体投标的主设计师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3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8日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形式的技术标,其中书面形式的技术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3生成。 5.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并在“电子密钥”(CA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皓、翁雪珺 电话:0574-87686671、87686084、15757827127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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