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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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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对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在3月10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围绕202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为有效服务“六争攻坚”行动和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部门职责划分还不够科学、明确,存在部门间职责模糊、交叉等现象,部门推权诿责问题在个别领域较为明显,相关协调机制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有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市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需要重视;政府法治力量建设存在一些短板,法治人员结构有待优化等。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构建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市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的要求,对照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指标,拉高标杆,补齐短板。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发挥法治督查工作作用,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有关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关注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界限,特别是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司法局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职责界限,市司法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在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方面的职责界限,确保部门职责划分科学、明确,机构人员配置与部门职责相适应。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治机构职能关系,促进政府法治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构建政府治理数字化支撑体系,运用科技化、智慧化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巩固“非接触执法”等创新治理方式。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层面的立法统筹,按照立法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法规草案调研、起草、审核和提请审议等工作,继续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提高法规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时效性,保障审议质量和效果。继续修改或者废止在政府机构改革后已经与情势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提出相关的法规议案,保障政府职责法定化。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时梳理政府有关方面前一阶段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正确处理行政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些实施较为紧迫的规范性文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合法性审核、论证评估等程序。有关方面采取的疫情防控举措,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措施适度。

    ——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施行。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决定》,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开展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法规日常宣传等工作,强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保障,切实维护法规权威和实施效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案件案卷评查,进一步扩大案卷评估覆盖面,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化大普法工作,营造全社会守法尊法的氛围。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出庭应诉。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每月通告制度,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通过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培训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应诉能力和应诉技巧,不仅要出庭,更要“出声”。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整理,提出相关巩固优化方案,切实提高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司法局和市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治职能处室法治力量建设,全面提高有关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政府法治力量既要全面覆盖,又要均衡配备,要根据实际情况配齐配强法治人员,优化法治人员结构。政府层面要高度重视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职能处室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与其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注重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建设,明确乡镇街道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内设机构,落实相关人员。二是强化市县两级司法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协调作用。配强市县两级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的机构和人员力量,更好地凸显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引领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司法局立法职能处室力量,力争专业素质人员及时充实到位。三是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建立健全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制度,强化培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法治岗位上培养法治人才,专才专用。充分利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提升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务员比例,尽可能将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工作背景的人员安排在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岗位。

    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市环境质量指标稳中有升,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地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2020年面临疫情防控和环境治理的双重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科学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正确认识当前生态环境形势,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主体责任,加快协同治污,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措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加强环境治理服务。围绕美丽宁波建设,以大战略思维努力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加快整合现有政府各部门数据资源和污染数据,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信息平台,提升科学治污水平。

    ——打赢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精准分析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减少污染存量,补齐治理短板,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持续改善平原河网和近岸海域水质。推进河、湖、江、海全域治水,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截污纳管工作。加快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推进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从陆域源头抓起,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通量。推广生态养殖,加强养殖尾水处理和回用,推进岸线整治和滨海湿地修复。

    ——巩固大气质量改善趋势。以稳定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持续推进重污染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有效防控工业废气污染,深化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升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废气排放。

    ——协同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将臭氧作为我市今后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攻坚的重点,科学分析臭氧污染源的构成和形成原因,推进臭氧、PM2.5、二氧化氮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协同防治、标本兼治,既要狠抓企业排放问题,又要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强臭氧科普宣传和防护知识普及。

    ——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推进污染场地整治和修复工作。从源头抓起,加大对电镀等污染企业的管控。从农药化肥使用等方面强化农业污染监管,科学布局和种植,农业土壤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加快固废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推进奉化、宁海和象山三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网络系统建设,推进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的综合利用。加快危废利用处置能力提升,确保危废处置率100%。

    ——逐步提升森林覆盖率。推进森林宁波建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采取措施保持并逐步提升我市森林覆盖率。加快城市绿化,强化绿化指标刚性,加大公园建设力度,加快规划公园绿地落地。

    ——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着力解决餐饮、洗车等行业的油烟、污水、噪声等污染问题,严控源头增量,加强存量消化监管。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将群众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重点来源,提高公众监督的积极性。完善信访查处制度,提高信访办结率,坚持把涉及群众的事情办好,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创新,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信用动态评价,构建以生态环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和精准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完善环保服务体系,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构建完善绿色保险、环保管家、绿色供应链等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市县乡三级年度环境报告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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