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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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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香不香”,关键看“准不准”

    

    

    徐展新           

    

    到5月17日,宁波的第一轮消费券全部发放完毕,核销率达89.4%,直接撬动消费2.7亿元。从数据看,的确够“香”。但消费券绝不是“简单粗暴”地“发钱”,要真正产生带动效应、让大部分消费者满意,关键看“准不准”。

    第一个“准”,是锁定主力客群。消费券的发放途径是互联网,主力客群要适应互联网环境、习惯互联网操作模式,且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当全市通用消费券第一次在支付宝和云闪付平台同步发放时,“60后”和“70后”可能还在琢磨怎么操作,“80后”和“90后”早已在社交媒体“拼手速”“晒成果”了。可见,政府、发券平台、商家都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懂造势、会营销,让“抢券”这一过程更有话题性、传播效果更好。

    第二个“准”,是聚焦细分行业。抢券的“玩法”多种多样,有的指定类别,有的“随机发放”,但聚焦的重点无非两大类——首先是疫情期间受损较严重的餐饮业,全市通用券、多个区县(市)的专用消费券均能核销使用。其次是符合市民生活刚需的商超百货,即便疫情期间钱包“瘪了”不少,也要为了正常生活花钱。有需求、有优惠券,消费的额度和频次自然会增加。

    第三个“准”,是瞄准重点时段。全市通用券和海曙、镇海、鄞州、奉化的消费券“一窝蜂”集中周五发放,看准的就是抢券后几天消费热情高,且与周末消费高峰期重合。具体时段上,12时至18时消费最密集,占总消费比重超过45%,但夜间消费比重偏低,不到30%。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夜间经济,宁波加速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大背景下,不妨考虑派发“夜间消费券”,抓住用好疫情“窗口期”,为下阶段夜间经济发展“点一把火”。

    当然,精准发放的同时,也不能忘了“精准服务”。目前宁波尚未建立正式消费券问题投诉渠道,那些“在哪用券”“不能用券”“过期不提醒”的疑问和困扰,只能暂时搁置。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满意度,是一件需要持之以恒做下去的大事,即便是特殊时期发放的消费券,也不能“特殊对待”。如果市级商务部门和区县(市)商务部门设置了专用投诉渠道,或利用现有的消费者投诉热线答疑解惑,消费券的发放效果、带动效应或许会更上一层楼。

    消费券的“香不香”和“准不准”,实际考验的是市场的活跃度、规范性和增长潜力,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眼光和判断。让宁波消费市场长久“香”下去,才是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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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