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文件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予以备案的2020年1月至3月间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2号令)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0日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备案的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的具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请见附件,详细内容可进入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nbfz.gov.cn,点击《宁波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查询系统》查阅),经依法审查,予以备案。

    附件:予以备案的2020年1月至3月间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