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严雷)近日,宁波国家高新区出台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简称“科技新政20条”),从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打出了一套全面加快科技创新的“组合拳”。 新政规定,对新落户的高端研发机构,高新区将在5年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运营资金资助、最高5000万元购房资助、最高5000万元设备资助;对新落户的产业技术研究院,5年内给予最高2500万元建设运营资金资助;设立最高1000万元的区级重大科技专项,给予6%、最高300万元的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对“海外工程师”、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给予1:1配套资助;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设立“一区多园”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流动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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