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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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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朋友圈的“无心之恶”

    

    

    苑广阔 

    

    “只需加好友、转发朋友圈即可免费领取价值不菲的车厘子……”近日,成都市民张先生看到朋友圈发布的免费领车厘子信息,果断入群准备领3斤尝尝。结果张先生不仅没收到车厘子,还被骗了50元(5月26日澎湃新闻)。

    因为轻信了朋友圈免费领取车厘子的信息,张先生最终被骗走了50元,但他已经很幸运了,有些人因为轻易相信类似的信息,最终损失了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

    这种“免费领商品”的骗局,虽然绝大多数网友不会轻易相信,但也总有人会信,而骗子的基本套路就是“普遍撒网,重点捕鱼”,哪怕100个人里面有一个人相信,他们就会诈骗到钱财。今年2月份,宁波慈溪警方就侦破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免费送榴莲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刷单,最终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3800万余元。

    令人警惕和担忧的是,骗子在抛出“免费领商品”的诱饵时,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求网友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是发布到多少多少个微信群。这就会导致这些虚假诈骗信息呈几何级数的传播,然后把潜在的受害人从无数网友中筛选出来,使其最终掉进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

    所以要想遏制这样的骗局继续肆虐,除了依靠警方、电信部门以及微信平台的积极作为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普通网友拒绝转发这样的信息,把它屏蔽在自己的朋友圈之外。很多网友之所以会在自己的朋友圈转发这样的诈骗信息,一方面是抱着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总想着天上会掉馅饼;另一方面则觉得朋友圈是自己的,转发什么信息是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不关其他人什么事情。

    然而,先不说贪图便宜的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不负责任地在朋友圈转发一些虚假诈骗信息,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无心之恶”。既然是朋友圈,顾名思义,里面的人以自己的朋友为主,那么我们在朋友圈的活动,就要顾及朋友们的利益,不能因为自己的“无心之恶”而把他们置于被诈骗的境地。朋友圈是你的没错,但是它本身具有“公共场所”的属性,上面出现的信息会给他人带来影响,所以“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每个人需要对自己在里面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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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