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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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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装电梯:“第三方”不能缺席

    

    

    张登贵 

    

    这是本人关于老楼装电梯的第八篇评论。

    首篇评论《“住宅楼加装电梯”是个好主意》,发表于2010年5月。10年过去了,老楼装电梯的情形确实好多了。全国重要一点的城市,尽管有松有紧,多出台了相关推进政策;尽管有快有慢,安装数量还是逐年上升。但从总体上说,老楼安装电梯的进度不快,所占比率很低,与人民群众尤其是上楼困难老人及其子女的急切心情相比,距离很远。10年时间不算短,当年60岁的老人,现在70岁了;当年70岁的老人,现在80岁了;当年80岁的老人,有的没等到电梯,已经走了……

    面对现状光是唏嘘没用,当下急需要做的是,找到速度如此之慢的原因,然后设法解决。存在这种供给大大小于需求状况的原因多种多样,从实际操作环节来看,最突出的可能是,整个工作过程缺乏有力的“第三方”。

    多数地方,关于老楼装电梯的工作原则是: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这个原则,看起来很全面,其实操作性不强,第一条就难以实施。在装电梯这件事上,业主因为利益的不同分成了两类:希望装的与反对装的。“希望方”的直接利益是老人上下楼方便,间接利益是房子升值。“反对方”的直接受损是影响采光和噪声,间接受损是房子相对贬值。一楼与六楼的房子出售,原来价格差不多,属相对较低一档。装了电梯之后,六楼升值最大,一楼基本不升值或升值不多。因为存在相对贬值这个可能,有的城市出现过三楼也反对装电梯。存在这样两类有明显利害冲突的业主,谁也不该“主导”,谁也“主导”不了。有的“反对方”说出来的理由可能是“采光和噪声”。其实,实测一下,这两方面的影响微乎其微,“利益相对受损”才是真实原因。

    我们可以做很多说服工作,要为别人着想啦,要体谅老人的难处啦,等等。可是,利益问题光说理不行,只有通过调节才能解决。利益调节,我们遵循的原则历来是:照顾一部分人或者大多数人利益时,不能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很多老楼电梯装不成,就卡在利益这个环节上。

    调节利益这件事,让“受益方”与“受损方”直接面对,不仅会出现小菜场讨价还价这种尴尬局面,严重一点的,甚至互相否定。你说我不同意装电梯是“自私”,我说你急着装电梯也是“自利”,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可能是,电梯没装成,邻里关系却出现了裂痕。这样的例子已经听了不少了。

    而且,利益安排也应有个大体统一的标准,这样,既可防止“漫天要价”,也能避免“一毛不拔”。而制订“标准”者,既不能是甲方,也不能是乙方,最合适的,就是“第三方”。

    这个“第三方”,非政府莫属。已经有地方在这样做了。据央视网报道,南京、广州、深圳、厦门、福州等地,不仅明确了业主分摊安装费用的比例,对“高层补偿底层”也有了标准。本地已经成功安装电梯的单元,在分摊、补偿方面创造了一些“土办法”,但因为没有统一标准,做法五花八门,差距大小不一,造成后装的一些业主各取所需,找有利于自己的实例做依据,反而给后续安装的单元带来了难处。

    所以,笔者建议,在目前已经有了些实践的基础上,把一些业主创造的合理的“土办法”上升为政府的政策,至少一个城市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与此同时,让基层的政府机构和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介入电梯安装的全过程。街道、居委会对于推进老楼装电梯本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他们又不是任何利益方,完全可以担当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角色。有了标准,又有了“娘舅”,老楼装电梯的进度,可望大幅增长。

    本次全国两会又强调,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国家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拓展内需”。无论从前者还是后者考量,加速老楼装电梯,都不该再慢吞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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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