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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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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开发山寨网贷APP70余款

两名程序员获刑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柏林)明知“客户”要求开发、维护的APP是用来实施网络诈骗的,却依然提供技术支持,一口气开发了70余款!日前,两名程序员因给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技术支持,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10月,家住宁海的小张在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来自“360借条”的邀约短信,声称可以提供“低息小额借款”,并附有链接。急需用钱的小张按照操作下载了APP,并提交包括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当天,自称“360借条”的机器人语音客服来电告知小张其贷款已审核通过,如需贷款要预付手续费和保证金。小张认为大企业的APP应该不会有太大风险,便直接微信转账了2500元的保证金。随后客服又以征信不足,贷款被冻结,需支付“解冻费”等理由共骗取小张3.5万余元。钱交了,贷款却迟迟没有发放,意识到被骗的小张赶紧报了警。

    后经侦查发现,这款山寨APP的开发者之一是90后的陈某,原先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程序员。2019年9月,陈某在工作中结识了“客户”王某,王某提出开发的APP“无支付端口、后台可修改客户资料、有发送‘审核通过’‘账户冻结’”等功能,因开发要求简单、报酬丰厚,陈某开始作为中介为王某提供服务。

    之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程序员李某,双方约定由李某开发借贷APP,并负责后续的修改及维护工作。软件在开放售卖后,李某在后台经常收到借款人反映“骗子,要求返还”等信息,结合“客户”提出的开发要求,李某明白这款APP是用于网络诈骗。然而在了解真相后,鬼迷心窍的李某仍继续承接业务,并提供包括修改网站源代码等服务。在此期间,其共开发了名为“360借条”“百度有钱花”等借贷APP70余款,并以5000元一个的价格售卖给陈某。之后,陈某转手又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

    日前,宁海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技术支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赃款,故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官提醒,广大用户在使用相关借贷类APP时应提高警惕,要认识到正规网络借贷APP在放款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与用户联系,如个人微信、个人QQ等,更不会索要个人信息和验证码。在下载APP时,用户务必在正规应用平台下载,千万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软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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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