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蒋健芳 “我打心眼里表示感激,自愿撤回申诉,也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儿子的救助……”昨日上午,在鄞州检察院召开的孔某信访案公开听证会上,孔某的母亲黄某哽咽地说完这番话后,深深地鞠了一躬。 2018年9月3日,王某在无经济来源、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需要资金做生意为由,骗孔某将云龙镇上郡院的房屋抵押给傅某贷款60万元。次日,傅某将钱打入孔某账户。同日,孔某将50多万元转入王某账户。后王某将钱用于归还此前借款及个人消费。 2019年8月17日,王某被抓获。经鄞州检察院提起公诉,鄞州法院以王某犯诈骗罪等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责令王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由于王某本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官司赢了,钱没拿到,孔某的母亲黄某心中不服,于2020年5月20日向鄞州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案件受理后,检察官与信访人多次沟通,了解其诉求,并重新复查案件详情,实地走访黄某所在镇、村了解情况,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量刑合理。 同时,检察官也发现孔某夫妻身患残疾,孔某母亲黄某年事已高,孔某父亲刚刚去世,孔某的儿子还在读书,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为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鄞州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综合孔某家庭情况,孔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将由两级检察机关对其进行救助,我院先行对其救助3万元,后续将继续跟进相关救助事项的落实。”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解释了法院量刑合理的理由后说。 5名听证员经讨论、评议,一致同意对孔某进行司法救助。最终,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听证会已经逐渐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不管是控告、申诉、举报案件,还是普通的信访案件,只要是老百姓不服的,我们都可以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群众释法说理,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听证员之一、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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