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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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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单位”牌匾挂出监督的威严

    

    

    罗志华

    

    6月9日上午,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支行看到,窗口左侧墙上挂着一块牌匾,印着五个黑色大字:不文明单位。市民朱怀景定睛看了半天:“是不是写错了?”支行行长杜超宏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没有写错。”(6月10日《湖北日报》)

    这事之所以让路人感到惊奇,主要因为张挂“文明单位”已成普遍而通行的做法,在此背景下,一块“不文明单位”牌匾,就会显得格外惹眼。此外,为了创建文明城市,一些地方通过刷绿漆、建隔离墙来遮挡视线、关闭店面甚至整条街等方式来应对检查,与这些做假遮羞的方式相比,这种主动亮丑的做法,同样颇显另类。当然,也有地方推出“红黑榜”等举措,但通常以内部通报和短时间公示等方式来警示后进者。如此不给情面地挂牌揭丑,的确罕见。

    多鼓励、少批评,被认为是一条沟通准则,既适用于单位推进工作,也适用于学校和家庭来教育孩子。然而,无论是只鼓励不批评,还是只批评不鼓励,都可能走向极端。比较合适的方式是,鼓励与批评兼用,至于具体选择哪一种、两种手段的占比多少,则需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从结果上看,当鼓励成为主要甚至唯一手段时,突然出现的批评与揭丑,反而可以起到独特的效果。这家被挂“不文明单位”牌匾的单位就是如此,其整改的动力,要比一块“文明单位”牌匾所能给予的要强得多。

    但在现实中,只鼓励不批评等现象十分常见。以发牌匾为例,随便走进哪家单位,往往能看到不少牌匾,上面写满了各种荣誉,但要想找一块揭丑的牌匾,就会难上加难。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更是如此,表扬成为主要手段,挂牌揭丑就会因少见而多怪。

    “不文明单位”牌匾挂出了监督的威严,它警示我们,怕得罪人、家丑不可外扬、只做老好人等做法所导致的弊端不容小视,敢于亮短揭丑,是社会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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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