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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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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责任甩锅”

    

    

    徐根凯

    

    6月9日,本报时评版刊发《为啥总有人喜欢“责任甩锅”》一文,读后颇有感悟,忍不住想“补充”点什么。

    明末清初东鲁古狂生在《醉醒石》一书中谈道:“国事之败,只缘推诿者多,担当者少。居尊位者,以地方之事委之下僚;为下僚者,又道官卑职小,事不由己。”这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责任甩锅”危害极大,不仅会影响政策落地、损害群众利益,长此以往,还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纠正。

    “责任甩锅”背后,说到底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怪,这一点不容置疑。只因为有这两个“毒瘤”的存在,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在督查检查、转发文件、分配任务上转移责任,有的热衷于签订“责任状”,“工作往下转”“责任往下推”“担子往下压”,看似积极部署,实则耗费基层干部的时间精力;有的地方部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看似干了不少事,实则贻误时机,弱化成效。这种“责任甩锅”的做法,到头来只会损害群众利益。

    形式主义导致人浮于事、推诿扯皮,官僚主义导致层层“甩锅”、权责失调。责任分工本来是为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划出清晰界限,可有些干部看上去“忙忙碌碌”,实际上工作基本停留于“布置一下”“传达一下”,遇到决策的难题往往推给上级,执行的工作则通通交给下级,既不调查研究,也不监督执行。基层任务繁多,责任重,权力小,事情都让基层干部做,出了问题,责任也要让基层背,一些在基层工作的同志因此“压力山大”。

    有责任就往下推,有功劳就往身上揽等投机取巧的“怪象”,不仅污染了基层政治生态,也严重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责任甩锅”现象必须遏止,切实为基层减负,真正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责任甩锅”表象在基层,根源还在上级。在其位谋其政,这是对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工作责任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这是担当。在改革任务面前,每一级干部都应该尽职尽责,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而不是转个身就把责任“下包”。不难设想,如果干部缺乏应有的担当,看到风险躲着走、遇到矛盾绕道走,搞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最终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还可能被落实的假象掩盖起来,一旦“脓包破头”,必将带来严重后果。

    治理“责任甩锅”问题,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另一方面厘清责任清单,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坚决地对“责任甩锅”亮剑,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处藏身。很多工作,无旧章可循、无先例可依,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担当精神,而不是把责任上推下卸,“层层甩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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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