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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镇冠英村就停车位、垃圾分类的问题召开“村务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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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司法局“法治问诊小队”在颐璟园社区调研基层治理法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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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陆家堰村周二夜学开启接访服务推进矛盾纠纷一线化解。 |
记 者 龚哲明 通讯员 舒 哲 文/图 编者按:法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遵循。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目的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社会治理创新的前提,就是让法治思想、法治理念走进社区村庄、走入千家万户,让群众拿起法律这把锐利的武器,来处理利益冲突、矛盾纠纷,来治理大家共同的家园。鄞州区基于法治理念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为我市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一些经验和启示。 “塘溪宪法主题园”,多次亮相央视《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等主题政论片;全市首家集普法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心理健康辅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落户东钱湖检察室;依托下应街道小蚂蚁6号空间,打造小蚂蚁宪法广场,延伸村社示范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法治春风一阵又一阵吹向大街小巷、村庄田园,吹进群众心坎里。春风清新,带来神清气爽;春风和煦,化雨滋润大地;春风及时,驱散层层雾霾。一个个建立在法治之基上的、由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应运而生,打开了一扇扇新“窗口”。 “调解超市”:村里解纷争 村民之间,因为利益、面子等问题发生冲突,引起纠纷,这是难免的。就算在全国文明村姜山镇陆家堰村,这种小摩擦也是免不了的。 今年初,一个被村民誉为“调解超市”的接访服务工作站在姜山镇司法所协助下建了起来,夜间开门,为村民一站式提供矛盾纠纷接待调解、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代办等服务。“调解超市”还向村民承诺:“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村里纷争一线解决。 那天,陆家堰村接访服务工作站的灯刚亮起,村民朱某就满脸不快、嘴里嘟囔着走了进来,要为当天刚发生的一起邻里纠纷事件讨说法。“说话不要急,慢慢讲,我们有时间听,也会把事情解决好。”面对情绪激动的村民,村党支部书记姚宏法劝说道。姚宏法是村里的“当家人”,也是工作站的调解员之一,调解经验丰富。姚宏法认真倾听、记录在册,详细了解后就从法理上解释这件事情的对与错,并表示自己会联系对方做个协调,前后不到十五分钟,一起邻里小矛盾就化解了。朱某一通情绪释放后心情好了起来,指着墙上那句“诚心来,舒心回”朝大家会心一笑,跨出大门安心回家睡觉去了。 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来自基层、熟悉基层,懂法治、善调解,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坚力量。除了是调解员,他们经常还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普法员、协管员、网格员,作用巨大。 在云龙镇,“四员合一”体制展示得更加明显,“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这里所说的格,就是社会治理中的“网格”。2019年7月,云龙镇的44名专职网格员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但他们的身份可不只是专职网格员,同时承担起调解员、普法员、协管员(辅警)的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共用的“四职一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镇村管理的积极性。 “四员合一”工作模式由云龙派出所与云龙司法所共同创新推出。全镇18个村(社)、44个网格中,活跃着44名专职网格管理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志愿者和社会人士有1000多人。实施专职网格化管理以来,90%的矛盾纠纷能在网格内成功调解,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网格,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复杂疑难矛盾不出司法所”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员合一”工作模式启动后,云龙司法所将对各村在册网格员进行调解与普法培训,并就调解案件规范记录、系统上报开展定期考核,形成网格化调解、网格化普法格局。 专职网格员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根植基层、贴近群众、沟通便利的特点和优势,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专业调解委员提前介入,对症下药,为乡镇提供精细化服务,共同筑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村务听证”:共商村里事 冠英村地处云龙镇中心区域,与宁波城郊接壤,近年来因为流动人口增加,小小的村道车满为患,村民经常遭遇停车难。 今年9月,冠英村村委会打算给村里划停车位,让车子有秩序停放。但是划停车位涉及家家户户,这地块怎么划,收不收费,如何管理?这些问题立即摆在了村干部面前。于是,他们将问题提交到镇司法所,申请“村务听证”。 很快,镇司法所受理此件,并提前组织“评议团”,通过三天公示,通知更多群众前来旁听。 活动那天,许多关心这一问题的村民前来村委会会议室,旁听“村务听证”活动。听证会上,村干部将划车位的计划方案充分说明后,村民们开始对方案发表自己的看法,比如有些位置不好划车位,而有些位置可以拿出来做车位,使得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提前改进。听证会上,还对是否对停车进行“收费管理”征求了村民意见,最终17名评议团人员通过投票,90%不支持收费。但为了便于管理,实行发放停车牌,这样一发现乱停车,就马上能查到车主和其居所。 “通过听证,村民们还主动帮我们想办法,结果增加了停车位一百多个,并且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还找到了两辆‘僵尸车’车主,并督促车主清理掉了。”带队参加这次活动的云龙镇司法所所长林炯说,提前进行村务听证为村镇工作带来了很大好处,矛盾和问题得到避免和提前化解,“后来冠英村划好停车位之后,没有任何投诉和问题反映。” 据统计,“村务听证”模式施行一年来,共化解13起“老大难”问题,村民送来的锦旗挂满司法所会议室。 那么,“村务听证”为何受欢迎?林炯给出三个答案:一是升级“村民说事”,打造规范化平台。为延续原有的“樟树下议事”“长廊说事”的良好氛围,将村民自主决策、村内调解的成果保留和存续,云龙镇司法所出台了《村务听证十八条》,从申请到公告,从纪律到流程,规范听证环节,加强听证的严肃性。在各村、社布置专门的听证会场,统一会场布局,并全程录像以作留存。二是升级“内行队伍”,提升专业化保障。为使听证结果被更广泛认可,推动听证会标准化进程,云龙镇改派司法专业人员、律师等主持听证,对争议事项进行政策或法律上的引导,注重和强调证据的证明效力。通过安排联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作为听证人或评议团成员,引导、点评并鼓励村民积极发声、有序发言。三是升级“听证事项”,实现多领域覆盖。将村民间的矛盾,如邻里纠纷、家庭赡(抚)养问题、遗产分配问题;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部分矛盾,乃至村民关于村务决议的异议、建议,均作为听证的适用范围,实现“多维化解、村务公开、民主监督”一举三得。 “法治诊所”:服务送上门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差,却是质的飞跃。社会治理,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政府要做的是更好地服务。 就在今年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企业即将复工复产之际,鄞州区司法局组建了五支“法治问诊小队”,由五名局领导领队挂帅,结对尚诚社区、颐璟园社区、世纪花园社区、同欣社区、殷家社区,面对面为社区企业发展“问诊把脉”,一对一为社区企业发展、基层治理保驾护航,为社区法治建设提供包干跟踪服务。被社区、企业称为流动的“法治诊所”。 如今,每周二夜访成为鄞州区司法局一项常态工作,也使基层法治问题能够更及时得到“处方”。 与“法治诊所”一样,创新仲裁服务,也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的重要一招,实现了让劳动者维权“零次跑”。 “就按流程输入信息申请了网上调解,没想到真的拿到工资了。”随着当事人小李收到约定工资,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又成功受理了一起网上调解的申请。通过规范的操作指引、信息输入、案件分配、流程转换,鄞州的劳动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全套劳动调解服务。 当事人小李在年前被公司解雇,但尚有两个月工资没有拿到手。年后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也没有找到工作,小李很着急,便尝试通过线上平台维权。鄞州区仲裁院仲裁员兼网络调解专家施丽丽收到网上申请后,第一时间向小李了解具体情况,随后电话联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说理,公司当即同意支付工资,并表示今后会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等法律规定。 为保证疫情期间存量案件和新增案件及时妥善处理,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鄞州区仲裁院不断创新办案方式,加快“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步伐,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在线上立案的基础上,聚力聚焦网络调解、网络仲裁等“不见面”仲裁服务方式,把服务工作做得更深入。 政府服务更贴心,群众实惠更加多。群众的获得感,表面上看是来自贴心服务,本质上就是来自法治。只有法治,才能体现出政府及部门的大公无私、公正公平,才能使群众尊崇法律、遵循法律、敬畏法律、爱上法律,才能最终实现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宁波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最多跑一次”牵引各领域改革全面突破、全面见效,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数字化支撑全面覆盖各领域,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效能的保障,为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名城名都”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域治理示范城市。 (摘自《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让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模范生加分 龚哲明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这是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分项。鄞州区基于法治理念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为这个加分项找到了一种有效途径。 我们都知道,基层社会治理中自治、法治与德治是有机结合的一个整体,而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边界和保障。 前些年,网络上曾出现这样一条新闻:河南一个村变成社区,村集体财产大增。但就在这个时候,村委会公开除名两位年龄超过30岁的女村民。依据是由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里有规定,闺女长期在外,年龄超过30岁,不再享受村组待遇。按照这一村规民约的逻辑,女孩子超过30岁必须结婚外嫁,就算那时其实是没嫁,也算嫁掉了,不再是本村村民。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 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的,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就受到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约束全体村民。但是,上面那条村规民约的规定,完全置婚姻法的婚姻自由权于不顾,本身已经违法,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因此,法治为自治划定了边界,也提供法律保障。 而德治是较高追求,德治以自治与法治为基石,并对自治与法治形成有力补充。一个村子里,往往会有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村民发生纠纷经常找他们裁判,老人按大家都能接受的道理判断是非曲直,作出处理。这就是德治的一种形式,在基层一些小事都可以通过德治来解决,避免了动不动就诉诸法院,可以让有限的法律资源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但德治的前提还是法治,老人作出的判断必须合法,一旦违法,则处理结果同样无效。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缺一不可,但法治在三者中处于重要位置。 再一起来看鄞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些做法。先看“调解超市”,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广泛使用。“调解超市”是建在群众家门口的调解工作室,村民有纠纷发生,随时可以找上门调解,像逛超市一样方便,纠纷一般都能“不过夜”“不出村”就合理解决掉。 再看“村务听证”,这是一种“有事好商量”的中国式民主表现形式,实际上就是村里事、大家议,让涉及自身利益的村民都来听、来商量。“村务听证”的组织方是镇司法所,评议方由威望较高的村民及一些法律界人士等组成,可以确保“听证”活动不跑偏,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行进。 还有“法治诊所”,这是对政府部门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概括的、形象的说法。从过去的社会管理到现在的社会治理,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形成了一个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政府及部门在共同体里更多地承担起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法治诊所”,让这种变化更加形象化。 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这是市委的庄严承诺,宁波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必定为模范生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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