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天,江北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宁波大学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挂牌成立,宣告我省首家专业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正式落户江北矛调中心。 该中心的建设,是浙江省域治理现代化中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是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13项标志性工程之一。江北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中心建设,整合了13个工作平台,统一入驻中心、统一接待群众、统一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从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着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下一步,双方还要深化学术研究与实务合作,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有机融合,协同研究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总结提炼“江北实践”,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学实践及时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多的“基层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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