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时评/投资旺财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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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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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城市公共安全治理

    

    

    毛 矛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宁波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草案)>意见的通告》(7月8日《宁波日报》)。对辅警立法,正当其时。以法制化手段完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对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促进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义不言而喻。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许多地方在探索辅警制度改革。2012年,宁波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于引导、规范辅警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可是,几年过去了,又有了新的情况需要应对。

    辅警产生于现实发展需要,是正规管理结构与实际需求相矛盾的产物。当前我国的正规警力严重不足,警力与人口比大大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是补充警察资源、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支队伍正发挥着巨大作用。

    但是,人们对辅警的职业评价比较复杂。辅警工作辛苦,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工资报酬又不占优势,如此等等,使得一部分辅警缺乏职业认同感。从辅警的履职环境来看,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辅警的“执法”地位总是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由于身份尴尬、地位未定,辅警总是游走于执法与违法之间,“既是犯事的,也是扛事的;既是干活的,也是顶包的”。既有辅警暴力执勤、乱作为的新闻,也有辅警屡遭“欺负”的消息。其间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立法跟进。诚然,辅警队伍中存在的形象不佳、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有管理教育不力的原因,然而,缺乏理解与关爱,也会动摇辅警的职业信仰,因而针对这支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同样需要通过立法来实现。

    这次宁波拟通过地方立法对辅警的法律地位给予明确,能够有效地增强辅警的职业荣誉感。社会公众对辅警的性质和职责有了基本的了解,也就懂得了辅警的工作是民警执法行为的外延,应当充分尊重并积极配合。当辅警的所作所为明显超过职责范畴,社会公众当然有质疑的权利,但这种质疑也应该通过正常的途径、以合法的方式提出,不能为反对而反对,更不能诉诸暴力。

    当然,《草案》中对辅警遵纪守法、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这是十分必要的。辅警也是“警”,党和政府一再强调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他们。相信通过这次地方立法,我市一定能打造一支让人民满意的辅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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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