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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娉(左)协助捐献者家属办理手续。(陈敏 张林霞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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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向捐献者默哀致谢。(陈敏 张林霞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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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萍 制图 |
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张林霞 器官移植,一边是逝去,一边是重生。而行走在这生死之间的,就是器官捐献协调员。每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身上都挑着一副担子,一头是捐献者家庭面对死亡的绝望,一头是器官衰竭患者面对新生的渴求。 2010年12月12日,宁波市作为浙江省3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1年12月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这几年,我市器官捐献人数不断增多,截至今年6月30日,浙江省器官捐献累计1419例,其中我市器官捐献累计221例,占全省的15.57%,器官捐献总量居全省第二。 器官捐献,让一个又一个生命重获新生。而每一例器官捐献的背后,是协调员们日夜奔波的辛劳,是旁人难以体会的酸甜苦辣。 一份鲜为人知的职业 “你愿意捐出他(她)的器官吗?”这个问题,汪敏询问了无数遍,也被拒绝了无数遍。但是,下一次,汪敏仍然会一遍遍地询问。她说,也许每问一次,就有人多了一分生的希望。 在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工作之前,汪敏是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肝胆胰外科的一名护士。李惠利医院是浙江省较早开展肝移植的医疗机构,可是因为肝源奇缺,很多重症病人排队等待肝源,经常因等不及而失去生命。2014年,汪敏成为李惠利医院的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那年她29岁,年轻、漂亮。 “器官捐献协调员到底是做什么的?”经常有人会好奇地问汪敏。汪敏向记者介绍了她的工作流程:与家属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捐献法律文书,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家属知情同意、捐献者死亡和器官获取这一过程,手术结束后组织医护人员向捐献者默哀,协助家属把捐献者遗体送到殡仪馆,参与捐献者的告别仪式,对家属进行心理安慰等。 6年了,经汪敏协调,成功实现器官捐献的已有80余例。对于这些匆匆逝去却给人世间留下生命礼物的大爱人士,汪敏一一作了记录。她说,自从担任器官捐献协调员以来,自己的一颗心就时时被撕扯着。一边,她深深感动于每一位捐献者及其家庭的大爱;一边,她为这些生命的仓促离场而痛心。而最让她受不了的是那些幼小生命的离去,这其中,最让她难以忘怀的是小女孩涵涵。 那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放学回家路上被一辆货车撞飞,未能抢救过来。为让幼小的女儿在这人世间留下点什么,伤心的父母决定帮女儿捐献器官。那天,悲痛欲绝的妈妈一边诉说着女儿的往事,一边哭;汪敏一边倾听,一边也忍不住流泪。那天,汪敏特意上街为女孩精心挑选了漂亮的公主裙、雪白的连裤袜,还有黑色的小皮鞋,回到病房,她亲自为女孩换上了新裙子……涵涵走了,留下了一肝两肾。后来,女孩妈妈给汪敏发来微信道谢:“谢谢您为涵涵所做的一切,她还从来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合上手机,同为母亲的汪敏不由得泪如雨下。 说起来,汪敏已是一名老资格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了,可是每一次得到有潜在捐献者的信息,每一次面对病人家属时,她仍会感到惴惴不安。她一次次在心里问自己:病人家属已经很悲痛了,我这时候去跟人家提捐献器官的事,会不会太残忍?但是,另一方面,器官衰竭患者的病情不等人,许多病人的生命正在以“分”倒计时,她不得不抓紧每一分钟。 在宁波,像汪敏这样的器官捐献协调员有21名,其中有4名是移植医院的专职协调员,除汪敏外,还有鄞州区第二医院的章娉、李翊儿和赵钰石。联系上章娉时,她正在余姚寻找潜在的器官捐献者。每周总有两三天,她和医院的另两名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会去各区县(市)的医疗机构走访一遍,ICU、急诊科,是她们的必到之处。 2007年,我国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着人体器官移植事业进入法制化进程;2010年3月,中国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第一批器官捐献协调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并深入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动员、发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 协调成功率不足三分之一 “协调器官捐献难吗?”“难!”章娉告诉记者,鄞州区第二医院是宁波市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医院有专职协调员3名,每年捐献量占全市器官捐献量的60%左右。她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工作已经9年了,成功协调了百余例器官捐献。协调器官捐献的成功率只有20%-30%,每一例成功捐献的背后,是协调员们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绝大多数是被拒绝的。”章娉无奈地说。 2019年夏天,鄞州区第二医院急诊科收治了一名中年女子,她刚从老家来到海曙古林打工,却不幸从一辆农用车上掉下来,导致颅脑严重受损。面对生命已无法挽救的母亲,闻讯赶来的儿子悲痛欲绝。章娉等人几次上前和女子的家人交流,除了她儿子,其他人都同意病人走后捐献器官。她儿子说,爸爸早逝,是妈妈独自一人千辛万苦将兄妹俩养大,他虽然理解支持器官捐献,但不忍心让妈妈走后再挨一刀。章娉说,患者在ICU躺了20多天,她们和其家属沟通了20多天。其间,那个小伙子两次同意帮妈妈捐献器官,但又两次反悔。 而这样的“失败”,每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曾经碰到无数次,他们遭遇的质疑和压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汪敏说,很多次,当她急匆匆赶到家属面前时,家属却抱歉地告诉她:“对不起,我们现在不考虑器官捐献!”更有甚者,她还未开口,家属已经大吼着让她“滚”她虽然感觉委屈,但非常理解家属的心情。 按照相关规定,器官捐献,必须经过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很多时候,直系亲属因承受不住来自亲戚朋友的压力,最终未能在文件上签下“同意”二字。章娉认为,让遗体保持完好的传统观念,仍是器官捐献面临的最大阻力,而另一个阻力来自某些社会舆论。“相当一部分器官捐献者的家属,他们同意捐献,却无论如何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他们担心自己的善行被世人误解。”章娉说。 不过,令协调员们欣慰的是,这几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宁波人正在转变观念。 去年12月,象山林女士和一对女儿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帮助脑梗后去世的丈夫捐献一肝两肾。可是,林女士一家的决定受到了家族部分成员的反对。启动捐献那天,家族多名成员来到李惠利医院,阻挠器官捐献。林女士和女儿用大义说服了这些亲戚,最终,亲戚决定尊重林女士一家人的决定,并希望把这份生命的厚礼送给有需要的人。 也是在去年,慈溪一对母子不幸遭遇车祸,双双离开人世。同时失去妻子和儿子的乐先生悲痛欲绝,却作出了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举动,他主动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帮母子俩捐献器官。后来,儿子捐献了一肝两肾和一对眼角膜。 2011年,我市实现器官捐献1例,2012年16例、2013年11例、2014年25例、2015年30例……捐献者中,年龄最小的出生才29天,最大的66岁,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送出了最宝贵的礼物。 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 器官捐献协调员是一份极其辛苦的职业。一是身心疲惫,他们要经常面对生离死别,面对捐献家庭的悲伤、痛苦和无助,并且要尽可能地为家属提供帮助,时间一长,心理压力会很大。二是经常要出差,他们经常日夜兼程赶赴全国各地,为的就是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患者家属的签字。 2018年4月,鄞州区第二医院收治了一名突发性脑出血患者。经沟通,患者的哥哥同意在弟弟走后帮其捐献器官,可是按照器官捐献相关规定,必须取得患者父母、子女的同意。患者的亲人都在遥远的黑龙江省西北部,对该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来说,又是一次说走就走的旅程。那天,李翊儿和另一名同事匆匆出发,先乘飞机到哈尔滨,再转乘火车到齐齐哈尔,下火车时已是晚上9时多,可离目的地还有2个多小时的车程,两人只得在齐齐哈尔住宿一晚。次日凌晨5时,两人搭上一辆出租车便急急赶往患者老家。所幸患者父母、女儿都很通情达理,签下了同意书。两人再次匆匆踏上回程,汽车、火车、飞机,一路狂奔,这天晚上11时多,两人终于精疲力尽地赶回医院,这例器官捐献才能正式启动。 “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待命,说走就走。”这是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日常。有一次,汪敏好不容易有机会带着儿子去丽水参加工会疗养,可第二天一早,正当母子俩准备跟着大部队去游山玩水时,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有患者要捐献器官,急等她回去办理相关手续。“好,我马上返回!”没有二话,汪敏重又收拾起行李,带上不情愿的儿子踏上了返程路。从此以后,汪敏再没有出过远门,因为捐献随时可能发生。 “选择这一职业,后悔吗?”“不后悔!”章娉告诉记者,在鄞州区第二医院,目前有近500名肾衰竭患者在苦苦等待着肾源,而该院每年可以成功实施肾移植的患者仅50名左右,原因正是肾源的匮乏。章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帮助那些正在苦苦等待的患者。 让章娉感到温暖的是,她的工作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女儿为她感到骄傲,有一次在学校演讲时说:“我妈妈是器官捐献协调员,她的每一次成功,都会有人得救……” 这是一群令人尊敬的工作者 看了汪敏、章娉等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日常工作报道,不禁为他们的职业精神深深感动,这是一群令人尊敬的工作者。 为了生命接力,他们不仅辛苦,还牺牲了很多时间上的自由。24小时待命,接到电话说走就走,这是他们的工作特点,因为器官衰竭患者的病情不等人。为了争取捐献者亲属的理解支持,为了及时拿到亲属的签字,他们奔走在全国各地,耐心细致地做亲属的工作,无法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甚至连陪儿子旅游的“自由”也没有,接到通知半途返程,而且从此不敢远行。 为了生命接力,他们内心时常处于煎熬中。一边是悲痛欲绝、撕心裂肺恸哭的逝者家人;一边是急等着器官移植的患者,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内心很煎熬:“病人家属已经很悲痛了,我这时候去跟人家提捐献器官,会不会太残忍?”正如汪敏说的那样,自从担任器官捐献协调员以来,她的一颗心就时时被撕扯着。不要说他们,就是我们局外人,想想也是煎熬得很。 为了生命接力,他们甘受无尽的委屈。当器官捐献协调员急匆匆赶到逝者家属面前时,礼貌的家属会说声“对不起”;不理解的家属则大吼“滚”。可以想见,这样的委屈不会只碰到一两次。之所以说他们“甘受委屈”,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因为被痛骂而消沉,相反还能将心比心,去理解家属的心情,而且,他们至今依然执着地从事着这份事业。 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的压力,的确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没有很高的职业素养,没有大爱精神,是很难坚持下去的。我们要感谢他们,是他们给广大患者带来了重获新生的希望!(李国民) 关于器官捐献的三个问题 人身体上哪些器官 可以捐献 一个人身体上的心脏、肝脏、肾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均可捐献,另外还有两个角膜。最多可挽救7个人的生命,给两人带来光明。 器官捐献者需具备 怎样的基本条件 人体器官捐献者一般要求年龄小于65岁,主要视捐献器官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都适合捐献器官。最后,经评估组织的专家评估器官是否适用于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 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并递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此外,可以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线上登记。登记完成,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实体或电子登记卡。 (陈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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