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7月15日中国新闻网)。 这是我国首次提出新个体经济概念。所谓新个体经济,显然是相对传统个体经济而言。众所周知,传统个体经济如开小店、摆小摊等,既解决了个人就业、创业,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为新个体经济提供了更大舞台,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个体经济的内涵。 有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员大约2018.8万人,微商行业市场总体规模为6835.8亿元。具有新个体经济特点的微商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如,网络直播的从业人员数量、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壮大,2019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已达4338亿元,预计今年将突破9000亿元。 也就是说,新个体经济已经积累了经验、具备了基础。此次13部门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又带来了新的“春风”。比如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意味着这些行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这是对个体经济“新”的发现。 不难看出,有关方面对我国新个体经济的认识比较深刻,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的措施比较全面。那么,新个体经济有政策助力后,必将迎来更快发展,不但新个体经济的参与者会受益,而且新个体经济发展还会给中国经济带来新的活力。这不仅可以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消费增长,还有利于培养创新创业精神。 但要指出的是,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不能止于现有认知,不能止于现有政策措施,还要继续围绕“新”字做文章。因为新个体经济在实践中还会出现很多新业态、新模式、新探索,那么政策层面应为个体创新创业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并及时针对新个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消费及维权问题,拿出新的解决方案。 新个体经济的参与者也需要新思维。从事新个体经济的就业人员、创业人员要有新思想、新观念,甚至要具备一定的新技术,才能适应和把握新个体经济时代的机遇。相关监管者应打破惯性思维,根据新个体经济的特点量身制订服务和监管措施。从传统个体经济实践来看,少些管制,个体经济会多些活力。 当然,鼓励新个体经济发展只是上述意见的一部分,此外,还有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等鼓励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促进消费、增加就业等具有积极意义,接下来要做的是,细化每一项政策措施,以更务实的态度让政策支持从纸上变成公民与企业实实在在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