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康庄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形成15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宁波特质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明确要求“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如何加快实现这一目标?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走红色引领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化“百千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在省首批表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单位中,我市名列第一。去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632元,增幅8.9%,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77:1。 “对照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特别是对照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要求,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将持续发力,在村庄建设、基层治理、要素保障、农民增收等诸多方面展示更多三农风采,增添更靓农业农村风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 围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农村改革的探路者、城乡融合的先行者、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领跑者,争创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新目标,我市将以组织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为抓手,落实优先发展举措,强化制度供给保障,补齐增产保供和乡村建设短板,加快建设新时代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 聚焦富裕乡村,我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构建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功能各异、支撑有力、运作高效的功能型支撑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技术体系,打造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强大引擎;加快推进强村富民行动,完善提升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精准帮扶和减缓相对贫困机制,确保低收入农民、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 聚焦文明乡村,我市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供给,探索建设乡味浓郁、乡情和谐、风貌协调、产业匹配、生态宜居、智治结合的乡村未来社区。完善城乡统筹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益农信息社建设,逐步推动5G网络向重点镇村覆盖。 聚焦宜居乡村,我市组织实施“13511”工程,建设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10个,培育中心村30个,历史文化(传统)保护重点村50个,梳理式改造村庄1000个,A级景区村庄1000个,推进乡村全域美丽,打造具有滨海风情、多彩四明、拥江揽湖、江南水乡为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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