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努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 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原则上“单一窗口”一口受理。 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货运驾驶员、兽医等部分行业从业条件。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明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信息在线核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 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年内基本实现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 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实施效果为重点的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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