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昊)为切实加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宁波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有力支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宁波特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新路径新方法,打造市民言行更加文明、心情更加舒畅、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心态更加健康的良好道德环境。 实施意见从五个维度入手深化我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实施理想信念铸魂工程、文明有礼强基工程、风清俗淳培根工程、重信守诺立信工程、网络空间清朗工程等五大工程,细化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宁波“四知”精神等18项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凸显宁波特色,重点梳理了宁波本地关于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选树、“道德银行”、爱心基金、“乡村德治二十条”、“宁波家风馆”等经验做法,汇集了“民间名嘴”“思政星课堂”“思享汇”“家风伴我行”“诚信之星”等符合时代要求、行之有效的创新载体和方法,有助于我市不断提高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擦亮“爱心宁波·尚德甬城”城市品牌。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德法并举,强化政策支撑,推动形成我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蓬勃开展、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