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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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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阳光刺眼 驾车时小心它的“伤害”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朱 泽 朱忠义

    

    提示:强烈的阳光是安全驾驶中的“夏季病”之一,近期因阳光刺眼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交警提醒,避免阳光“伤害”,一是保持安全车距,二是最好佩戴偏光墨镜,三是科学使用遮阳板,四是不要在中控台及挡风玻璃之间的夹角放置反光物。

    远光灯之所以令人讨厌,是因为刺眼的强光能使人“瞬盲”。而盛夏时节,强烈的阳光同样是安全驾驶中的“夏季病”之一,近期鄞州连续发生多起因“瞬盲”引发的交通事故。

    8月2日下午1点30分,在鄞州建兴西路与金家一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车剐蹭事故。事故并不大,但其中的原因令人无语:因为阳光很刺眼,面包车驾驶员赵师傅一直是眯着眼睛开车,视线受到一定的影响,后来在变道时被阳光晃到了,未注意侧面行驶过来的出租车。

    同一天下午4点30分,孔女士驾车行经鄞州新河路与甬港南路路口时,与左侧并排行驶的一辆轿车发生剐蹭。事后她告诉赶来处置事故的交警,当时双方行驶在各自的车道里,但由于事发时阳光刺眼,她被闪到了,车辆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偏移……

    最近类似的事故还有不少,7月30日上午,在鄞州姜山镇博大路曙升花苑小区门口,驾车的周先生也因阳光刺眼,瞬间被“致盲”了。看不清前面路况,结果就是他撞到了小区内驶出来的非机动车。

    阳光刺眼,不断引发交通事故。鄞州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主任童旭民说,这是因为当太阳光照射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相对时,就会产生逆光,亮度变化过大易造成眼部不适,“瞬盲”的出现自然会影响驾驶安全。

    此外,因为阳光刺眼引发的“光暗反应”也是坑人不浅。去年6月4日,G15沈海高速塔珠岭隧道发生的一起三车追尾交通事故,就与此有关。当时因凫溪大桥桥面无底洞修补,封闭了塔珠岭隧道进口前的慢速车道和应急车道,仅快速车道可以通行。从强烈的阳光下进入到幽暗的隧道中,一瞬间环境变化,“光暗反应”令很多驾驶员不适应,所以纷纷踩刹车减速。后来有一辆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没反应过来,直接撞了上去……

    “要避免来自刺眼阳光的‘伤害’,有些原则一定要记住!”有交警告诉记者,保持安全车距是前提,这样发现情况不对时也能有时间作出正确的应对。

    其次,要学会佩戴墨镜,能抵挡刺眼的阳光,确保行车安全。不过,目前市场上的墨镜有染色墨镜和偏光墨镜之分,开车最好是戴偏光墨镜。“但在驾车进入明暗过渡明显的地方前,要将墨镜及时摘下。如果来不及取下,可以提前打开车灯。”交警说。

    还有,中控台及挡风玻璃之间的夹角切勿放置反光物。以前我市就出现过一起因矿泉水反射阳光至挡风玻璃上形成“盲区”,干扰了驾驶员的视线,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

    此外,要科学使用遮阳板。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的时候,放下遮阳板可以有效阻挡阳光对眼睛的影响。交警建议驾驶员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调节遮阳板的角度,不过尽量不要调节到90℃的位置,位置过低会影响驾驶员对信号灯的有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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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