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正伟)不限年龄职业,市民只要参加了宁波基本医疗保险,最低花费59元即可享有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以及15种外购特药费用双重报销,总额度高达200万元。昨天上午,宁波“市民保”上线发售,在为广大市民大病治疗免除后顾之忧的同时,也为我市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添砖加瓦。 近年来,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互为补充,为市民看病减轻了负担。但是,部分市民一旦罹患重特大疾病,仍面临着不在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昂贵的新特药购买费用的双重负担。近年来,我市金融部门充分发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优势,积极引导辖区内保险机构共享经验、技术,通过产品创新,帮助市民在现行医疗保障体系下走出“看病难、看病贵”困境。 此次推出的宁波“市民保”由中国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和中国人保财险四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提供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民即日起可通过宁波“市民保”微信公众号投保,投保时间截至9月9日。与常规的城市定制险相比,宁波“市民保”在购买群体、保障范围和核保条件等方面均进行了创新,真正体现便民、惠民、利民原则。 参保了宁波基本医疗保险的宁波市民,49周岁及以下的每人每年59元,5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139元,即可购买一份宁波“市民保”。该保险包含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报销和外购特药费用报销两方面保障,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理转外手续到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在指定药店购买符合适应条件的外配医保目录外纯自费药品费用均可报销,标准为2万元免赔,超出部分按70%比例赔付,最高额度均为100万元。 此次宁波“市民保”还放宽了核保条件,对未患产品指定既往症的参保人,所有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和指定特药费用均可按规则报销;对于患指定既往症的人群,除了限定既往症产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和指定高额药品费用的,都可纳入报销范围。“这样的设计彻底打破了传统商业保险既往症不可投保、不可理赔的惯例。”作为本次宁波“市民保”共保体之一的中国太平洋人寿宁波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该产品真正实现“全民可保、自费可报、特药无忧”,是对宁波现有医保政策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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