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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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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全市开展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张彩娜 潘琳)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于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两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委托没有备案的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验资额度或收取的认筹金金额超过规定额度,向购房人收取除商品房价款、装修升级价款和车位(库)价款外的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费用,或者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房,未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等;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在门店、互联网平台、APP等发布未经核验或者标注虚假核验码的房源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在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费用等。同时,此次整治将着重针对近期租赁市场存在的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骗取租金的问题。

    据介绍,本次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8月份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份为检查查处阶段,10月份为督查抽查阶段。在企业自查和各地查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进行抽查。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将集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将保持高压严查态势,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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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