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王佳 通讯员余宁)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企业往往会陷入资产冻结、上“黑名单”的窘境。法院是“一刀切”强制执行,还是有条件地“放水养鱼”?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前7个月,宁波法院系统在全国首创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已让宁波611家企业获益,“诚信红利”持续释放出经济推力。 “我的2000万元贷款批下来了,工人也陆续到岗,公司终于看到生机!”日前,余姚市浦宁不锈钢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红涛激动地给法官打来电话。 疫情突如其来,马红涛的企业被迫“停滞”。雪上加霜的是,自身贷款到期,又陷入担保危机,她被诉至法院。 余姚法院调查发现,马红涛并非恶意拖欠。对于愿意遵守诚信的失信主体,依据两项机制,法院积极协调当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马红涛的企业“起死回生”,被执行款如约履行。 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旨在通过正面引导,以柔性方式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去年9月,宁波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 “两项机制的推行,初衷是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和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不是对失信者的纵容,‘柔性激励’和‘刚性惩戒’相辅相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君介绍,今年大疫当前、百业艰难,宁波法院以两项机制为企业复工复产、融资扩产提供支持,助力企业造血再生。 江北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挫,被投资人告上法庭。困顿之际,法院依据两项机制帮忙“谋出路”,目前培训机构恢复正常运营。两项机制持续发力,最大限度保护和激活市场主体。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宁波已有611家企业通过两项机制获得了诚信履行贷、提升信用评价等红利,其中有63家企业和个人获得贷款授信1.1亿余元;信用修复后履行标的额2.98亿元。 今年5月全国两会上,两项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工作报告;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做法。 “这两项机制,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更是以‘诚信红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的有益尝试,前景广阔。”在昨日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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