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凯 宁波设置了首批40个网约车及出租车专用临时停车位,在海曙天一商圈周边4个点试行,并逐步配备电子警察;“滴滴”公司开发出“电子围栏”系统,在此区域内,乘客预约车辆都会被引导至这4个点位候车。 网约车合法化多年,已经成为城市公交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上,公交车有专用通道和停靠站点,也能看到一些“出租车停靠点”,出租车上下客,不用担心被贴罚单或被驱离。而网约车往往“像做贼”——由于缺乏专属停车区域,总能看见网约车司机慌慌张张靠边违停,眼盯手机,手握方向盘,催着客人快点上车,既不安全,也不文明。 既然网约车和出租车、公交车一样,被纳入了城市公交体系,管理部门就不能“厚此薄彼”。在人流、车流集中的区域,像商圈、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中心等,设置“网约车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专门通道,体现的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平等性。 换句话说,我们不可能再回到“前网约车时代”,就应让网约车更好地融入城市公交的管理体系。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它发展,而是为了规范它、引导它,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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