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生/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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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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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救命钱被偷,七旬老伯犯了难

危急时刻,检察官向他伸出援手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俞旦)“感谢你们,这是我一点心意,请你们收下。”日前,72岁的周老伯一大早转了两趟车,赶到余姚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表达谢意。

    周老伯是浙江乐清人,右眼残疾,老伴患有肾衰竭要靠透析维持生命。为了赚治疗费,他来到余姚打工,以收裘皮废料为生。

    今年4月,周老伯接到老伴电话,说是医药费“接不上了”,于是他赶忙从朋友处借了1万元。周老伯细心地将钱压在枕头底下,打算过些日子再给老伴。没想到,4月25日一小偷溜进屋内,将钱全部偷走。

    发现被偷后,周老伯立马向派出所报了案。不久,民警就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身上还有4800元钱。但犯罪嫌疑人只承认偷了钱,却坚决否认身上带的4800元钱是赃款,也拒绝进行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笔钱只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随身财物处理,公安机关无权直接扣款归还周老伯。

    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老伴的医疗费没了着落,周老伯的心里又急又慌。听说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7月27日,他来到余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设的检察接待窗口寻求帮助。接待他的,正是余姚检察院常驻该中心的检察官蒋玲玲。

    由于周老伯不太会讲普通话,连说带比划,花了两个多小时,蒋玲玲才把周老伯的案件和诉求弄了个明白。随后,她立即将老人的情况反映给了余姚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沈琳旦。

    “按照常规的程序,案件只有到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才能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沈琳旦说,“但考虑到老人的情况特殊,这笔救助金可以实实在在为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我们经过调查和评估,决定提前申请,对他启动司法救助。”

    在司法救助顺利推进的同时,民警在审讯时,嫌疑人承认4800元钱实为赃款。这笔钱也退还给了周老伯。

    8月25日,周老伯的3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下来。这次,他带来了锦旗,坚持要检察官收下自己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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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