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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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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四教”:文、行、忠、信

    赵宁善 

    

    《论语·述而篇》记载:“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这就是流传后世的孔子“四教”:文教、行教、忠教、信教。“四教”作为孔子的教育纲领,与今天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有许多相似之处,就是“四教”蕴含的现实意义和现代价值。

    文教的“文”,既是指“文质”的文,也包括诗、书、礼、乐等学问(质)。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说的是人的气质风度等外在表现。它在君子要素中所占比重很大。“质”是指人的品行、知识等内在品质。一个人品行优秀、知识渊博,说明他做人的底子不错,也就是“质”好。一个人器宇轩昂、能言善辩,说明他给人的印象不错,也就是“文”好。孔子强调文和质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告诫学生要协调发展: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质的表现多于文的表现,就会显得粗野,文的表现多于质的表现,就会显得虚饰。

    行教的“行”,是指为人处世的具体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体现着人的品行,还体现着人的行为规范和处世艺术,好比现在妥善处理公共关系,这是学生必须观摩、必须学好的。行教大致包含四个方面:行不离心,表里如一。孔子强调只有人的内心建立起清醒的自觉和自律,外在行为才能展现真正的仁德;行而有恒,坚持不懈。《论语·子路篇》记载,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孔子认为无恒的人会一事无成,是不可救药的。后世有多少名人学者从行而有恒的教导中汲取成功的营养;行有分寸,知止权变。孔子认为恰当适度的行为是“约之以礼”的结果,不会偏离仁义的本质;孔子又主张“义以为质”,适度权变,充分展示个人独特的行为风采;见于事,落实责任。孔子认为学生学“文”的目的不能停在精神世界的自行其乐,而应该在社会实践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为社会和自身创造应有的价值。

    忠教的“忠”,指的是人的忠诚思想。忠的核心是忠于己(心),对他人的忠只是忠于己(心)的外显。孔子强调“人能弘道”,但是弘道的人首先要自己成人,所以成人教育其实就是成己教育。孔子对学生施行忠教时,再三强调对事要诚心尽力,对信念要贞一笃定,为他人谋事要忠诚负责,和朋友交往要诚实守信。在《论语·季氏篇》中,孔子将“言思忠”列入君子九思之一。这里的“思”是想到或追求的意思,这里的“忠”就是强调说话要前后相顾,贯彻始终,忠诚如一。可见孔子忠教的主旨,就是敦促学生坚持对人对事的一贯信念,竭尽所能,恪守本分。

    信教的“信”,指的是人的守信品格。孔子说:“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意思就是只有顺应天道正义,才能获得上天的庇佑;依此看来,人与人之间,只有履信践诺,才能相互支持和帮助。而履信践诺需要基于顺应天道这个前提。在《论语·阳货篇》中,孔子表达了类似观点:“信则人任焉。”(守信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所以,信一直是孔子教导学生努力遵循的道德规范之一,诚信是立身、立业、立国之本。

    忠和信属于“君子百行”之列,是各种品行的基础。忠于内而信于外,内恒有而外恒陈,孔子教学生立信,实际上就是教学生有恒。因为有恒,学生学到的“文”和“质”就不易改变,行为就能保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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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