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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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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速拖车免费新政9月1日起实施

宁波高速当天有司机享受新政红利


拖车正准备将薛师傅的故障货车拖走。(閤元成 摄)

    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閤元成 袁 斌

    

    上了高速,最怕的就是碰到麻烦事,比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因故障抛锚,这时该如何处理呢?“老鸟”会立即打电话报警解决,“菜鸟”则以为高速救援是“天价”,为省下这一部分救援费用,经常干出荒唐事:网上找人,让其上高速救援;自己直接动手,背景是飞驰而过的车辆;自己努力,将“病车”推下高速……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今后车辆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因故障、事故等情形需要拖曳、牵引救援服务的,这些费用通通不要了。前天凌晨,来自江苏的薛师傅就成为首个在宁波高速享受到这项新政红利的驾驶员。

    驾驶员直夸“这真好”

    前天凌晨零点52分,来自江苏的驾驶员薛师傅拨通了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应急救援中心的电话,称自己的货车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上抛锚了,需要救援。原来,他驾车从杭州上高速前往宁波,因刹车管路断裂导致轮胎抱死,车辆无法继续前行。

    第一次在高速上抛锚,薛师傅挺担心,就怕拖车费用不菲,一天赚的钱都得贴进去。谁料,电话那端告诉他,拖车不需要花一分钱,这令他既惊喜又意外,直夸“你们这真好”。

    随后,浙江交通集团杭甬管理处监控中心调度拖车前往现场进行施救,并根据新规对本次救援服务实行免费。拖车的徐师傅表示,这次救援服务如果按照之前的收费政策,像薛师傅这个吨位的车要收350元拖车费。

    “这是《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宁波境内高速公路上对故障车实行的首例免费拖车服务。”有高速交警告诉记者。

    不少人以为救援是“天价”

    一直以来,很多人对高速救援服务望而却步,背后的原因就是怕被“天价”。正是因为有着这一层顾虑,有些驾驶员选择“自力更生”,因而各种“奇葩”事在高速公路上演。

    比如去年5月29日,有高速交警在甬莞高速往象山方向6公里处发现了一辆打着双跳灯并停在应急车道的轿车。这辆小车左后轮爆胎了,车主平时很少上高速,遇到这事就慌了神。万般无奈,她向朋友求助,对方向她推送了一个号称“24小时道路救援”的微信号,开口价就要400元,并让她在高速上等着,危险性可想而知。事实上,她呼叫专业救援,费用只要170元,又快又安全。

    今年5月18日,一小伙驾车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上爆胎后,同样没有报警,而是上网搜索了一个救援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后,他花费700元请来维修师傅。维修师傅在没有采用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帮小伙换了胎。

    其实,早在2013年1月1日,省物价局就出台并实施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此举规范和调整了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遏制“只此一家,漫天要价”、价格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通知》规定,开展救援前,经营单位应向被救援车辆当事人明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高速救援服务费主要包括拖车、吊车(吊货物)和抢修三大类,分别按1至5类车明确收费标准。只是很多人不了解我省高速救援服务的收费标准,误以为救援是“天价”。

    新规将打消“天价”顾虑

    今年5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公路条例》将“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纳入了地方性法规。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公共服务准则。

    新规明确拖车免费,是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或者为节省费用自行修理车辆,目的是保障高速主线安全畅通,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可以说,新规是又一次进步,将彻底打消群众对于高速救援“天价”的顾虑。

    需要提醒的是,因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线上需要进行拖曳、牵引的,以及需要进行吊驳转运、拆装抢修等服务的,仍然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另外,高速上发生事故或者车辆故障,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警句”还是一定要遵循的,因为这在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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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