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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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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移交我市7批信访件42件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昨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信访件11件,其中涉水3件、涉气3件、涉噪声2件、涉生态1件、其他2件。信访件所涉地慈溪市4件、余姚市3件、象山县2件、宁海县1件、鄞州区1件。

    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截至昨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7批42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5件。包括大榭1件、海曙2件、江北1件、宁海1件。对重点件,将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针对信访件,我市各地加快边督边改。9月7日上午,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有关慈溪市周巷镇周西公路路边兰花电器有限公司环境信访件后,慈溪市政府第一时间对信访问题进行研判,当天下午,相关市领导带领生态环境部门、周巷镇负责人赶赴兰花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督导,现场察看了兰花电器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施。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与环评审批、验收一致,相关生产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其生产废气进行采样。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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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