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泽军 近日,笔者受单位派遣,赴社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有居民提出,《民法典》囊括了公民权利的从始到终,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但该法洋洋洒洒十万余字,怎样才能学好用好?确实,让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需求的人学习领悟《民法典》,使它深入人心,对普法工作是一次考验。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总纲领,有“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之誉的《民法典》,源于老百姓的社会生活,也要实施于老百姓的社会生活中。因此,宣传《民法典》,需要从实际出发,让老百姓在具体案例中,认识到《民法典》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之,就可能难以让群众认识到它的实用性。 事实上,《民法典》有着很强的“烟火气”。比如,无论人的生老病死,还是购买房屋;无论是结婚、离婚登记,还是未成年子女抚育;无论是赡养老人,还是遗产继承;无论是交纳物业管理费,还是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水停电催交物业费等“琐事”,在《民法典》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宣传《民法典》,就应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多一些设计和创意。在充分了解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法条,遴选典型案例,精心编写,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认识到《民法典》是一部能给自己带来实惠的好法律。 普及《民法典》,需了解普法对象的需求,有代入感。从群众身边的事情入手,推出“点单”等普法服务,将深奥生涩的法律术语,“翻译”成通俗易懂的方言俚语,用群众听得懂的话、喜欢听的方式,改传统的“讲什么听什么”为“听什么就讲什么”,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使之知晓《民法典》、运用《民法典》、信仰《民法典》。与此同时,基层司法机关,像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等,作为普法主力军,应建立协同机制,结合工作实践,围绕本地区群众生活实际和诉求,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越来越近了,普法人员应加强科学设计,采取灵活措施,力使普法带有“民味”、饱含“法味”,讲出《民法典》的“烟火气”。群众对《民法典》入耳入脑入心了,法律素质就会提高,法治信仰也会提升,法治社会的建设就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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