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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的闫先生和妻子一起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王晓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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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王 岑 杨熙瑾 “恭喜你,成为宁波新市民!”昨天是宁波落户新政实施首日,上午9时30分,来自河南的闫先生夫妇来到江北户证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成为首位受益者。 闫先生今年38岁,来甬城打拼已有11年时间。随着两名孩子年岁渐长,教育问题成了家庭头等大事。“为了让孩子们享受更好的教育环境,我今年6月在江北买了房,想在宁波落户。”闫先生说,但当时他遇到了难题:按照原来的规定,他必须在4年内缴纳社保满36个月才行。“我因为中间去创业了,缴纳社保时间只有28个月。” 今年8月中旬,继2018年、2019年两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后,宁波发布《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通知,第三次放宽户口准入条件。这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涉及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投资创业落户、人才落户条件和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这4个方面。 闫先生就因为“放宽居住就业落户”这一条,最终成功落户甬城。因为新政规定,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本市社会保险,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波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取消社保缴纳年限满3年的限制。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租赁落户条件也放宽了。其中“缴纳社保”和“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的限制,年限都由原来的5年下调为2年。 这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最大的亮点为“长三角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根据新政规定,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 据悉,落户新政实施首日,有400余人申请宁波市外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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